作者Adenine (Deleaving me)
看板pet
標題Re: 撿到狗但阿母不太肯"交出"?
時間Tue Oct 5 00:09:34 2004
※ 引述《"逐鹿草人" <[email protected]>, 看板: pet》之銘言:
: 跟你阿母說:
: 侵佔遺失物,會被抓去關的。
: 要先撿去派出所,公告,三個月後,
: 狗主人還是沒來認領就可以帶回家養。
於法而言 狗狗必須要有植晶片,且有登記,才是名狗有主
只有晶片沒有登記,不算有主人,就算狗狗會認原來主人也是無效
如果撿到的狗狗是有晶片且有登記的那你媽可能吃上官司
於情而言 不管有沒有晶片,人家的東西就該還人家
基本上我相信報應,如果你狗找到了主人還不還人家,那沒有人會原諒你的!
跟你的媽媽說說看麻! 大家的寵物走失了都很希望遇到善心人送回來
就像我們掉了錢包總是希望別人不要貪念大作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5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