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ashikishu (~Con te partito~)
看板pet
標題[新聞] 愛犬被撞 飼主告不成
時間Tue Aug 31 13:50:56 2004
雖然是8月21日的舊聞...
希望給不愛綁寵物的人一些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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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不栓綁 跑上街頭迎主人
[張瑞祺/台北報導]
台北市國中教師周金地的愛犬"小白",今年四月,跑到馬路上迎接周回家時,
竟被開車經過的男子王明堂撞傷右腳,不忍愛犬受傷,周怒告王毀損。但台北地檢
署檢察官認為周未將小白管好,任意讓小白跑到路上,王並沒有毀損的故意,因此
王將不起訴。
周金地獲知官司結束後,不滿的表示"人是生命,狗也是生命,生命無價,為
何撞傷人就有刑事責任,撞傷狗就沒有? 撞傷狗連醫藥費都不賠,肇事者轉身就走,
狗主也沒有求償辦法,天理在哪?"
土狗雖醜 主人不嫌棄
抱著八個月大的小白,周心疼的說,"小白雖然只是一隻小土狗,而且又長得不
好看,但我在小白一個月大時就開始養他,我對小白很有感情,天天跟他散步,看見
他被車撞受傷,哀哀喊叫,我心裡真的覺得很難過。"
不起訴書指出,今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王開車經過台北市軍功路博嘉公園附近
時,周金地剛好也開車回家,小白看到主人回來,高興得跑到馬路上迎接主人,沒想
到竟被對向行駛的王撞上。
親眼看見愛犬被撞,周氣憤的下車與王理論,並要求王和他一起將小白送到醫院
治療,但王說'不可能'後便離去。周遂向警方報案,並怒告王涉嫌毀損。
王則向警方表示,他開車經過時,正好有兩名小朋友要過馬路到對面公園玩,他
停車讓小孩通過,沒想到小白突然鑽到他車下,他確定小白走後才開車,並沒有撞
到小白。
檢察官調查認為,周平日飼養小白,經常沒有栓綁,讓小白在附近跑來跑去,是
周未看顧好小白,讓小白跑到馬路上被車撞上,因此不構成毀損罪。
檢察官:未顧好寵物
檢察官還認為,飼主平日照顧寵物即應注意往來車輛.行人以及寵物是否有攻擊性
等問題,不應疏於看護,讓寵物造成各種安全上的問題,因此不起訴。
[蘋果日報]
※ 編輯: arashikishu 來自: 218.168.206.127 (08/31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