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cubutterfly ()
看板pay_home
標題Re: [問題] 看了一堆文 我有一個問題
時間Mon Mar 31 04:35:57 2014
※ 引述《lifelikeplay (abclin)》之銘言:
: 板內一堆文裡幾乎都是家庭有問題
: 然後很多板友勸當事人早點獨立或切斷關係之類的
: 好 問題來了
: 萬一對方反告你棄養他怎麼辦?
: 這就是我想問的問題 有高手能解答嗎?
雖然文有點舊了 不過覺得這問題問的很重要
應該一堆恨不得跟家庭斷絕關係的人 都曾被旁人用這樣的理由威脅(?
我個人有親自問過在地方法院駐點 專門替民眾解惑的律師
也去過律師事務所花了些諮詢費再次確認過 因此可保證90%無誤
1.告棄養的前提必須是
喪失工作跟生活能力且
毫無經濟支援(無財產)
簡言之就是這個人要跟廢物差不多的等級 才能對你下手
而且上述條件法官會衡量 並不是告你棄養的人自己說了算
2.pay-home板也有許多人的情況是:有兄弟姐妹 父母對待方式不公與被手足欺負
許多父母通常對其中一位予取予求 放縱溺愛其他的
如果這時他要告棄養
所有小孩通通都在被告之列
我的意思是 父母在法律上沒辦法自己選擇只要跟哪一位晚輩討錢
撫養義務上大家通通有責任 所以不必怕鬼父母跟手足聯合之類的
但如果情況比較複雜 譬如某位小孩自小離家沒有獲得父母養育
那他不必負責或負比較少的機會就大
3.只要能夠證明受到父母的殘害或父母未盡養育義務
法官准予不必負責的機會不小
即使要負責 金額也是很"基本"的數目(律師說有個案判下來一個月7百多元付五年)
該給多少錢也不是父母自己說了算 一切是看法官衡量
(原po自己的鬼母就曾經恐嚇說將來要討15萬一個月:P XD)
4.大部分人如果是從小受父母家暴或其他傷害 "證據"一定幾乎不足(缺乏)
不過這點不必擔心!真的對簿公堂時 只要確實發生過的遭遇
仍然可以告知法官 即便父母矢口否認 法官也會有相關的舉措應對
不是沒有證據就不能講 真的受到傷害就要勇敢說出來
最後敬告天下所有不是的父母 不是的親人
種瓜得瓜 不是一句"親人家人" 就能夠為所欲為 還要求別人不能恨你
世間的關係都是互相的
如果希望自己老的時候有人照顧 有人收屍的話
請不要凌虐 傷害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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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nivi6462:第二點有點問題喲!我朋友就是單獨被告, 70.79.232.109 03/31 10:58
3F:→ nivi6462:她爸號稱另外三個女兒有照顧她!告這個老 70.79.232.109 03/31 10:59
4F:→ nivi6462:三遺棄,有受理,最後是我朋友反告她爸虐 70.79.232.109 03/31 11:00
5F:→ nivi6462:待且騷擾我朋友加上恐嚇孫女,反而是我朋 70.79.232.109 03/3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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