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att (拖鞋)
看板pay_home
標題[閒聊] 卡債
時間Mon Apr 28 12:14:37 2008
多年前
我就抗議父親不正常工作以及賭博辦卡的行為
但是全家沒有人站在我這邊
他們也非讚成父親的行為
但就是不像我這樣有明顯反對的行為
多年後的現在
我自己的卡費終於還清
過著輕鬆的生活
但是父親的卡債
終於累積到最多
何謂最多
就是到了很驚人有點付不出來的程度
尤其是他沒有在工作
解決的方式應該是
現在開始去找工作
一點一點的還清
但談何容易
他可能無法放棄這種不用工作
但可以天天去打牌的日子
我也不確定這是不是最好的方式
我真的不確定
因為我是很笨的人
這是我個人所使用的方法
我真的很討厭我爸
甚至已經不把他當親人看待
但要我不恨他也非常容易
就是他能改變他的生活
找一份工作
努力還錢
我還是有幫他的胸襟
一起還錢會更快
困難就在他可能無法改變
如果我一起幫他還
會不會連我自己都拖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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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62.118
1F:推 b2209187:反正他死那天你馬上準備辦拋棄繼承140.134.241.232 04/30 23:43
2F:→ ccatt:如果我搬出去又沒聯絡 219.81.166.54 05/02 15:41
3F:→ ccatt:他死的時候我沒有即時知道,這樣有點麻煩. 219.81.166.54 05/02 15:41
4F:→ ccatt:要去哪裡登記拋棄繼承? 219.81.166.54 05/02 15:42
5F:推 nable:繼承要被繼承人死後才能辦的,印象去法院辦 61.229.58.165 05/05 00:55
6F:推 jum1:拋棄繼承辦理時間是自繼承人"知悉"該繼承事實 59.121.135.222 05/06 09:33
7F:→ jum1:兩個月內,如果妳搬出去 而且很少 甚至不與家 59.121.135.222 05/06 09:34
8F:→ jum1:往來,有明確事實證明妳不知道他何時往生,妳就 59.121.135.222 05/06 09:35
9F:→ jum1:不需擔心超過辦理拋棄繼承時限的問題 59.121.135.222 05/06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