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ome (salome)
看板pay_home
標題Re: [問題] 快要出社會了...
時間Fri Sep 1 00:54:31 2006
※ 引述《zoooooo (星碎)》之銘言:
: : 推 NiseBeru:當然是遷戶口 自己報稅 61.229.36.102 08/30 13:47
: 我查過之後,好像遷戶口需要戶長同意...
: 然後還要拿戶口名簿去辦的樣子
: 他們怎麼可能同意呢~"~ 我也沒辦法弄到我家的戶口名簿
: 有沒有更簡單的方法可以自己報稅,且扣繳憑單不要寄到家裡呢
http://www.tpc.gov.tw/web/FAQ?command=showDetail&postId=111365&groupId=8866
Q: 如何辦理遷戶口?
A: 一、申請人:(一)本人。(二)戶長。(三)利害關係人(無(一
)、(二)申請人時)。(四)受委託人。(五)未成年人遷徙,父或
母均非戶長,父母共同為之。
二、應附書表證件:(一)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入登記
(應同時附原戶籍地戶口名簿)。(二)戶口名簿、遷入者國民身
分證、印章。(三)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需提具另一方
同意書。(四)遷入單獨成立一戶者,應提憑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辦
理:(均須繳驗正本)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有
房屋或無償借住他人房屋者,憑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之房屋稅
單或最近六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
辦理。
這是台北縣的做法。
至於戶口名簿,我的印象中已經電子化了(至少台北市啦),
只要是本人拿身分證去區公所就可以拿到自己的部分,
不用被家裡那張舊舊的紙束縛著。
自己直接去區公所問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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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ever fights monsters should see to it that in the process he does
not become a monster. And when you look long into the abyss, the abyss also
looks into you. --Nietzs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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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00.43.208
1F:推 zoooooo:謝謝:) 203.64.247.100 09/01 02:45
2F:推 zoooooo:看到最後發現問題在於:根本不知道要遷到哪 203.64.247.100 09/01 02:48
3F:推 salome:是啊,看來還一定要遷入自己買的或直系親戚 128.195.107.38 09/01 11:29
4F:→ salome:的房子... 128.195.107.38 09/01 11:29
5F:→ salome:我聽說過的做法是去郵局租信箱, 128.195.107.38 09/01 11:30
6F:→ salome:所有外面的信都寄到郵局信箱去 128.195.107.38 09/01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