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ome (sal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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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一定要奉養父母嗎?
時間Mon Apr 24 01:07:43 2006
※ 引述《ccatt (拖鞋)》之銘言:
: 我不知道這樣的情形開如何處理?
: 我知道子女對於父母有法律上的責任
: 我不知道我父親會不會把他的債賴在我身上?
很抱歉,對於如何讓爸爸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我也沒有答案。
不過我記得子女對父母法律上的責任,應該法案還沒有通過,
雖然有草案的新聞,但是在立法院的網頁上只找到公聽會的紀錄而沒有
三讀通過的紀錄。
所以子女滿二十歲之後,雖然不能宣告斷絕親子關係,
但是法律上不用幫爸媽還錢,父母也不能代理決定大小事。
法律上是這麼說,真的鬧到討債公司來討,可能不會管這麼多...
最重的重擔,我覺得是決心不理他,但是要承受不明事理的人的辱罵。
不孝啦,不知感恩圖報啦,狠心啦,聽在耳裡是很難過的。
稍微經驗分享,我小時候,爸爸也是整天唸說以後要給我們養,
不然生我和我弟幹什麼。回到家就一付老太爺樣,躺在沙發上,
要吃的喊一聲就要我們戰戰兢兢地跑去遞給他,水果還要剝好切好,
吃完了就丟在桌上讓它爛..
我都怒不敢言,只能在心裡偷想"x的,以後老娘一定逃跑不養你啦"。
弟弟城府不深,有天爸爸又在幻想亂扯以後你們要如何盡心奉養我,
弟弟突然冒出一句"你週末要到我家玩玩可以,星期一我要上班你還呆著,
我就放'有怪獸'"。
爸爸不知道那是什麼歌,但是聽得出來弟弟的意思,臉色鐵青。
把我弟反鎖在房間,把我拖出來打罵,說弟弟是個好孩子,都是我帶壞了...
後來我真的逃出家了,逃到地球的另一側,沒事決不打電話回家,
除非家裡好聲好氣地先打電話來,那就可以聊幾句。
要是電話中語氣變得太過分,我就掛電話。
偶爾跟我弟在msn上聊聊,說他要逃出來我一定幫忙。
這樣過了四年,我爸媽的態度慢慢有轉變,
偶爾會說出"長大了總是自己的人生"之類的話,
雖然"再過兩年你再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這種自以為操縱我人生的屁話還是有,
但是頻率變少了。
我的經驗裡面,最有效的說明"我不會對父母的人生負責"的方法,
就是身體力行而已...
: 因為我猜他覺得我最好欺負
: 沒有正常的原生家庭
: 我不知道我以後的先生以及夫家會如何看待我?
看不起你的人就不要嫁 :)
我覺得,走過獨特歷程的人,才有機會學到獨特的經驗,
要是不能欣賞你的人生經驗的人,不用列入未來共組家庭的考慮人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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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ever fights monsters should see to it that in the process he does
not become a monster. And when you look long into the abyss, the abyss also
looks into you. --Nietzs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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