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rins (群魔亂舞的小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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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最近跟我媽起衝突
時間Sun May 16 01:54:28 2004
當父母的不知道尊重自己身邊的人,這樣子的父母又如何去教育自己的孩子尊重別人?
※ 引述《bigno (最愛我的巨蟹老婆)》之銘言:
: ※ 引述《marrins (群魔亂舞的小島)》之銘言:
: : 基本上 在東方社會
: : 父母親不習慣也不會把孩子當作是一個獨立的人格個體來看
: : 而是把他當作一個自己的私有財產(老調重談,了無新意,還請大家見諒)
: : (不過這卻是鐵一般的現實)
: 西方社會(美國)小孩到了十八歲就開始學著獨立
不管是西方或是東方,孩子是人,只要是人,就是一個獨立的人格個體
: 很多人大學都自己貸款念書
: 畢業後工作自己賺錢還款
: 大部份人成年後會搬出去住
: 即使住在家裡,也會付父母房柤
社會文化差異不同,試問要如何比較?
老外覺得把孩子養到成年了就算是盡到自己身為父母的義務了,所以就任憑子女出去
拓展自己的人生去
東方人則是認為只要父母自己活著一天,還是有義務(情感上的)要幫助自己的孩子
: 我們在抱怨父母管太多的時候
: 有沒有想想自己是否有資格要求父母將自己視為獨立的個體?
只要是一個生命體人類,就是一個獨立的生命個體,就是一個獨立人格的存在不是嗎?
基於這點難道孩子沒有權利已身為人、身為一個人格個體要求父母尊重自己是一個
獨立個體嗎?
孩子是人,跳脫禮教束縛與傳統風俗習慣。只要是人都有最基本的人權
當父母藉著xxxx是我的孩子(假設這孩子以成年),所以就要聽父母的話受父母的管教
基本上這是父母的權力沒錯,可是超出可接受程度,難道還要繼續下去?
前面提到的逼婚、心理上、生理上的虐待與傷害,難道就因為xxx是自己的父母
可以合理化、可以悶不吭聲?
{我打我家的孩子是我家的事情,外人有啥權利去管(家暴家長的心態嗎)}
: 吃家裡用家裡,還要父母不管自己的事,
: 將來自己成為父母,會容許小孩這樣嗎?
: 我很懷疑
基本上 生兒育女,養孩子教育孩子讓他成長,本來就是身為父母的義務不是嗎?
基本上 在合理的範圍內,父母管教孩子的權力,沒有人會質疑這個正當性
但是當管教的手法、程度與範圍超出合乎常理的時候,就應該適度做出反擊
而不是說因為我是你父母,你就應該聽我的話,不然你就是不孝子應該遭街坊鄰居的
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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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aecho:西方就比較好?? 140.112.247.52 05/17
3F:→ aecho:說不定也有著我們沒有的社會問題~~ 140.112.247.52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