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看板part-timeBM
標題[板務] 板規修訂
時間Mon Apr 3 21:29:40 2017
根據最近幾週的觀察發現
有些條文似乎有不近人情或不合時宜之處
例如以下此款:
第 14 條 (徵才文限制)
發表徵才文者,不得有以下內容:
四、易生法律問題之代理工作:
(一)代理交易、購買、販賣。
(二)代理借貸、返還、租賃。
(三)代理領收、傳送、運輸、寄藏。
(四)代理排隊。
(五)代發表或轉貼文章。
(六)其它經本板認定易生法律問題之代理行為。
本來的立意是
要防止有些不肖之徒在本板徵人運送毒品、違禁品、贓物或者詐騙車手等
不過似乎太過不近人情
有些人只是買了蛋糕要人代送
有些人只是要人幫忙排個車位
然而因為這個規定而通通不能徵
我的意見如下
四、易生法律問題之代理工作:
(一)代理交易、買賣、借貸、租賃任何物品。
(二)代理收受、傳送、運輸、保管以下物品:
1.現金、票券或其它等同現金之物品。
2.足以証明自然人身份之文件。
3.具有腐蝕性、氧化性、易燃性或毒性之化學藥劑。
4.管制藥品、違禁品。
5.來源不明或內容不明之物品、包裹。
6.其它經本板認定不當之物品。
(三)代發表或轉貼未經原作者同意之文章。
(四)其它經本板認定易生法律問題之代理行為。
另外便是發文格式部分
第 08 條 (文章格式規範)
二、工作期間:
(一)工作日期:應填明確起訖日期。
(二)排班方式:
應填每週或每月工作日,亦得以休息日表示,當日工作者得留空。
(三)每日工作時間:應填明確起訖時間。
(四)每日休息時間:應填連續工作一定時間後之休息時間,得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五)休息時間有無計薪或供餐:應分項填寫「有」或「無」,得留空並視為皆有。
四、工作內容:
(一)工作地點:應填完整地址,得與公司地址不同
,[個人]分類者得僅填地區名。
(二)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工作項目。
避免對某些私人住家的地址外洩而遭不明人士騷擾
請各位回文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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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card(s) or effect(s) is activating, OR a monster(s) is Summoning, OR a
monster declare an attack, except this card: You must pay half of your life;
Negate all the activation in this chain except this card, Summoning, OR attack,
and if you do, destroy that card(s), then destroy all the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This effect is treated as spell speed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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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80.14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rt-timeBM/M.1491226183.A.161.html
※ 編輯: angel07 (36.229.180.149), 04/03/2017 21:37:13
1F:推 mag1021: 其實我一直不懂為什麼代排車位排掛號不能po在兼職版..... 04/03 23:33
2F:→ angel07: 那是前任立下的規定 我也覺得不合理 04/04 13:22
3F:推 aprean: 有些個人工作室型態的公司也是住家跟公司在一起 04/04 18:30
4F:→ aprean: 都要填到完整地址不也是私人住家地址外洩嗎? 04/04 18:30
5F:→ aprean: 希望公司行號既然都可以確認是立案公司,能在工作地點也 04/04 18:31
6F:→ aprean: 有彈性,有時辦理營登的時候在A地,但可能因為其它原因 04/04 18:32
7F:→ aprean: 實際工作地點在B地,而B地有可能是私人住家地址 04/04 18:32
8F:→ aprean: 也可以選擇不公開,僅需要提供大概區域讓應徵者可以自行 04/04 18:33
9F:→ aprean: 考量,而且根據以往的經驗,有興趣的應徵者也都會在信裡 04/04 18:33
10F:→ aprean: 跟雇主確認實際地址再決定是否可過去面試之類的 04/04 18:34
11F:→ angel07: 有幾分道理 04/04 19:25
12F:→ angel07: 不過 並沒有禁止個人工作室用個人名義徵才 04/04 19:27
13F:推 psl7634: 不過 你個人工作室徵長期PT怎麼保勞健保呢 04/04 19:43
14F:推 aprean: 還是可以保啊 跟一般公司一樣 04/04 19:51
15F:→ aprean: 請問這邊的個人工作室是指沒有立案的公司嗎? 04/04 19:55
16F:推 psl7634: 我講的當然是沒立案的那種喔 04/04 20:21
17F:推 aprean: 我講的是有立案的,但型態是1人或2人的小型個人工作室 04/04 20:23
18F:→ aprean: 所以a版主說可以用個人名義徵才並不適當 04/04 20:24
19F:→ angel07: 讓我想一想 04/04 20:49
20F:推 psl7634: 應該說 你個人工作室有登記就是公示資料了 哪來隱私 04/05 00:30
21F:推 psl7634: 有登記就可以保勞健保 就算非公司也算是商行等有統編 04/05 00:31
22F:推 psl7634: 所以我不認為有登記之在家的工作室有侵犯到隱私 04/05 00:32
23F:推 psl7634: 因為目前好像把統編那條拿掉 就有一點灰色空間 04/05 00:33
24F:推 psl7634: 跟工作地點與登記地點無關 登記地點就是公示資料無隱私 04/05 00:34
25F:推 psl7634: 這邊可能要微調 要馬就是打上登記工作室登記之名稱統編 04/05 00:35
26F:推 psl7634: 因為我不知道你是真假有登記工作室 有無辦法保勞健保 04/05 00:36
27F:推 psl7634: 你真的有登記 網路就查的到 真的不懂有啥好隱私 04/05 00:37
28F:推 psl7634: 至於工作地點尚可接受到區名 其於私下通知 EX:台北內湖區 04/05 00:38
29F:推 aprean: 版主好像沒看清楚我講的。我指的就是辦理登記時公司地址跟 04/05 01:18
30F:→ aprean: 工作地點不一,而工作地點剛好是私人住家地址 04/05 01:19
31F:→ aprean: 所以希望若個人徵才文的工地址可以只寫到區 04/05 01:22
32F:→ aprean: 希望一般徵才文也可以,但實際上大部分的雇主為了避免 04/05 01:22
33F:→ aprean: 浪費雇主跟勞工之間的時間,就算沒有完整地址也都會告知 04/05 01:23
34F:→ aprean: ^在求才文 很準確的區域了,但還是希望可以不要完整地址 04/05 01:25
35F:→ angel07: 在你家工作就是個人求才阿 04/05 16:03
36F:→ angel07: 除非公司同時是民宅 04/05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