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否能這樣子PO文?
雖然是按件計酬,但希望普查員能在時間內,花特定的工時完成問卷。
接了此案,一定要完成,已經很明確的讓普查員知道工時、薪資
這樣子不知算不算按件計酬?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每天8:00-17:00,12/19-12/23,時間可自行安排,但須於此期限內完成。
三重區共182張問卷,每件10分鐘內可完成!
,預估工時50小時,總薪資為9,100元,約等同時因182元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上班日薪資:於12/19-23內約50小時工時薪資為9,100元,但須完成182張問卷。
如含板橋區的話,則50元/張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
板橋區約70-80張問卷
三重區182張問卷
優先順序如下:
1. 能在期限內跑完三重、板橋區者
2. 能在期限內跑完三重區者
3. 能在期限內跑完板橋區者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
填寫問卷、核對藥商許可執照、蓋印章
問卷為制式化格式,5分鐘左右可以完成
※ 編輯: pkpika 來自: 220.138.29.6 (12/18 21:59)
※ 編輯: pkpika 來自: 220.138.29.6 (12/18 22:02)
1F:推 korsg:只要能讓閱讀者明白每小時的薪資是多少,且沒有違法即可 12/19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