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ga (WEGA)
看板part-timeBM
標題[申訴] 遭打工版劣文退回想申訴
時間Wed Sep 12 21:46:07 2012
事由:
本人在2012/06/8在打工版波文徵故宮賣場工讀生
因自己不察
把平日薪資105/hr
放在假日薪資中
而假日薪資應填寫為:排班制無假日加班需求
因本人第一次在PT版波文, 一時粗心填寫錯誤
遭版主劣文至今
申訴原因乃因為版主皆未警告便即刻劣文處置
對真正想使用卻粗心未查板規的版友不公平
因對本人使用ptt上造成困擾
已向版主FFcer寫信多次卻未曾有過回應
因此在此版提出希望版主撤回劣文
證據:
→工作時間:
早班時間為AM8:20~17:20(PM12:00午休一小時)。
午班時間為AM10:00~19:00(PM13:00午休一小時)。
晚班時間為PM12:00~20:30(PM17:30晚餐休半小時)。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時薪計算
是否供餐:否
◎薪資:按照勞基法規定,另有業績達成獎金
→
國定假日薪資:105/HR
加班費:按照勞基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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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 我只是比較不瘦!不是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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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222.165.4
1F:→ wega:有沒版主可以回應一下的阿@_@?????? 09/13 12:24
2F:推 Derek324kimo:可以利用系統功能把劣1消掉阿... 09/13 22:30
3F:推 smart1988:首支劣文可以自行消除喔 @~@ 09/13 22:53
4F:→ Jaies:善意提醒:自行消劣既會失去上訴的權利 09/14 21:05
5F:→ wega:感謝各位!! 我還是想請f版主出面一下, 等好幾個禮拜了 09/18 20:35
6F:→ wega:還是沒回阿 版主(敲碗...) 09/20 00:06
8F:推 FECer:一切皆為正常作業程序 09/20 01:13
9F:→ wega:所以我到這邊來申訴, 這條版規真的完全沒問題嗎?????????? 09/26 01:04
10F:→ OPOP5566:板規好像沒規定說要先警告 發文等於看過板規 違規了處理 09/26 16:45
11F:→ OPOP5566:好像沒有爭論的空間 板規有問題也是之前就要提出 09/26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