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看板part-timeBM
標題[檢舉] 18808 就服法違反
時間Tue Dec 6 23:26:19 2011
請問版主. 現在是違反勞工法令.
就業服務法明顯違反也沒人管.
時薪低於 98 也沒人管??
還是現在自行向勞工局檢舉. 再等勞工局發公文來關版??
煩請版主解答. 謝謝.
* 已閱讀 part-time / part-timeBM 板板規,且確認被檢舉人確實違反板規。
* 檢舉文標題格式:[檢舉] #1E6XoB0o 板規一/就服五
* 發文即代表願為此檢舉文負責,望各檢舉人慎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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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文章資料:(請按大寫 Q 查詢文章代碼 AID,並將整個表格複製貼上於下)
(亦可直接轉文)
2. 被檢舉人ID: axapupu12a
3. 檢舉原因/觸犯板規/違法事由:(請附上
文章之檢舉部分或
完整板規條文)
就服五
作者 axapupu12a (Kraftwerk) 看板 part-time
標題 [中部] 台中DM派發工讀生
時間 Mon Dec 5 17:17:4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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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 文 注 意 事 項 ==========================
本板嚴禁違反就業服務法、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他法律之文章。
-------------------------以上文字可用ctrl+y刪除---------------------------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12/8.12/15.12/22 上午10點30~17點30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有
是否供餐:供中餐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100/小時
→活動最後一天結束後現領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台中市神岡區民族路7號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派發DM與活動氣球
協助搬運活動物料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五項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統一編號:12857922
公司負責人:陳'R
公司名稱:鐫實行銷服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長春路378號4樓
公司電話:02-2718-8199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
劣退
→江'R
02-2501-8695 #15
0935-940-039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2名
因需要搬運物料與DM,建議男生為佳
補充事宜
◎其他:
→請自備履歷寄到"
[email protected]"
標題請打"應徵神岡區工讀生"
◎通知:
→會電話聯絡通知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無面試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98 元。
→無受訓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以上,代PO
請各位不要寄信或水球詢問
有問題請撥打上面連絡人的電話
謝謝,謝謝,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30.125
※ 編輯: axapupu12a 來自: 114.43.130.125 (12/05 17:42)
1F:噓 kkoowwee1102: 男生為佳?? 現在越來越囂張了 114.160.71.146 12/05 17:52
上面只說建議男生 並沒有說限制只要男生 煩請您看清楚
如果女生覺得自己體力OK那當然沒問題
但偏偏每次有女生應徵後嫌這個重那個重 又說會傷手不想搬運
這邊當然不是以偏概全,只希望應徵者評估自己的能力與狀況再來應徵
※ 編輯: axapupu12a 來自: 114.43.130.125 (12/05 18:02)
2F:噓 kkoowwee1102:強辭奪理.去仔細看看勞工局公文 114.160.71.146 12/05 18:34
3F:→ kkoowwee1102:"男性為佳" 有沒有違法 114.160.71.146 12/05 18:34
您是要挑語病的意思嗎?抱歉我真的不懂建議男性為佳哪一字句有違法?
如果說我今天明白的寫"限制"男性你噓,我坦然接受
但我今天只是說"建議"男性為佳,難道我連"建議"這兩個字都不能使用?
另外請您告訴我性別平等法以及就業服務法裡頭哪一項有明文規定寫著"男性為佳"違法?
能否請您直接將第幾張第幾條告訴我呢? 您可以直接指證哪一部份有歧視了?
就業服務法 第一章 第五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
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
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二章第七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
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 編輯: axapupu12a 來自: 114.43.130.125 (12/05 19:12)
4F:噓 kkoowwee1102:明為建議.實為歧視.去讀讀公文吧 114.160.71.146 12/05 19:18
5F:→ kkoowwee1102:女生也有力氣大.建議男性佳就是歧視 114.160.71.146 12/05 19:19
6F:→ kkoowwee1102:男佳女佳 "均違反..." 公文裏很清楚 114.160.71.146 12/05 19:20
那請您直接告訴我公文在哪裡吧
請K大不要曲解"建議"的意思,難道我"建議"有標明念法為"歧視"嗎?
另外我上面也沒說不歡迎女性,若是女性認為自己可以勝任這工作也歡迎
※ 編輯: axapupu12a 來自: 114.43.130.125 (12/05 19:24)
7F:推 molinyu:a大辛苦了... 140.122.23.61 12/05 19:27
9F:→ kkoowwee1102:公文寄給你了.看是我胡說還是你硬拗 114.160.71.146 12/05 19:29
我從來都沒說您胡說,況且我還是要強調我有註明是"建議"的部分
另外,這篇已經徵到工讀生了,我想我沒有必要再跟您爭論任何語句上的問題
若您要繼續糾察我的語病的話,請便吧!
※ 編輯: axapupu12a 來自: 114.43.130.125 (12/05 19:39)
10F:噓 kkoowwee1102:你偏要硬拗成 "建議" 檢舉你也沒錯 114.160.71.146 12/05 19:40
11F:→ kkoowwee1102:另.華航也"建議"空姐要160公分以上 114.160.71.146 12/05 19:41
12F:→ kkoowwee1102:裁罰 30 萬元. GOOGLE 一下新聞 114.160.71.146 12/05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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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60.71.146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114.160.71.146 (12/06 23:29)
13F:推 r1986119:那你就跟勞委會檢舉阿....關了也沒話說 12/07 21:37
14F:→ r1986119:很多工作不也是 不是檯面上講的如此 12/07 21:38
15F:→ r1986119:你投履歷給一些公司 她篩選後不要你 公司有違法期是嗎 12/07 21:39
16F:推 r1986119:]是有力氣大的女生沒錯 但如果說真的很重三四十公斤的 12/07 21:42
17F:→ r1986119:也不能建議嗎 12/07 21:43
18F:→ r1986119:她這樣打等於來電時如果是女性的話再問是否OK 12/07 21:44
19F:→ r1986119:如果他說OK就OK阿不然有很多人工作內容不清不楚 12/07 21:45
20F:→ r1986119:到了現場才發覺自己步OK不是一樣嗎 12/07 21:46
21F:推 r1986119:公文還是由勞委會解釋吧...... 12/07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