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whi (案子追著跑~)
看板part-timeBM
標題Re: [問題] 現在PT板的板主是誰???
時間Fri Jul 8 11:35:12 2011
※ 引述《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王子★)》之銘言:
: 是郭板主還是黃議員??
郭版主
: 為什麼是找議員?
因為協調會一樣會找相關局處
結論一樣具有公文效力
: 你的對口單位是不是錯了?
這要看個人認知,不過找議員研究室協助的確是比較快
: 另外的板主怎嚜消失了???
請辭
: 怎麼一陣子沒來了,這邊怎麼變成這樣??
再過一陣子沒來,這裡還會不一樣~
: 所以凡是在打工板有所謂的勞雇糾紛都可以找黃議員,他要負責背書對吧???
只要協調會是在研究室開的,我們做的結論一定背書。
不過必須要具名要求才能服務。
如果您有問題,請不吝給我們服務的機會
臺北市議會 黃平洋議員研究室
法案助理 陳志維
[email protected]
(02)2729-7708 分機6109 0922-137777
※ 編輯: whiwhi 來自: 210.69.176.159 (07/08 11:42)
1F:推 kissinwang:簡單的說現在pt板是黃議員在做選民服務歐~ 07/08 11:52
2F:→ kissinwang:所以有人領不到錢就直接到貴服務處洽詢歐! 07/08 11:53
3F:→ kissinwang:對了,我都是直接屬名真名~~有需要絕對讓你們服務~ 07/08 11:54
4F:推 kissinwang:那可以直接把貴單位的資料直接置底跟相關單位放一起 07/08 12:11
5F:→ whiwhi:服務不必然一定是選民,領不到錢的部份,只要有具名檢舉, 07/08 12:12
6F:→ kissinwang:不過在這邊做服務是雙面刃~科,加油 07/08 12:12
7F:→ whiwhi:敝研究室一定盡力協助,依法辦理。 07/08 12:13
8F:→ kissinwang:依法,不過這邊很多雇主都很聰明不走勞基法~~哀 07/08 12:14
9F:推 kissinwang:有不少雇主都走所謂的勞務承攬契約的模式規避勞基法! 07/08 12:17
10F:→ kissinwang:或許可以在此看可以合作看有多少人沒有依法保勞健保 07/08 12:18
11F:→ whiwhi:雇主都走所謂的勞務承攬契約的模式規避勞基法係屬法令 07/08 12:18
12F:→ kissinwang:做出配套檢舉也順便給黃議員作政績~~~ 07/08 12:18
13F:→ whiwhi:不完全,請洽立法院遊說中心。 07/08 12:19
14F:→ kissinwang:我~~不要沒事惹塵埃~~等等又有長輩來跟我念經XD 07/08 12:20
15F:→ whiwhi:敝研究室不以〝做政績〞或服務〝選民〞為優先考量, 07/08 12:20
16F:→ kissinwang:這算造福人民~~~那兩項是附加價值~~~ 07/08 12:21
17F:→ whiwhi:敬請查照。 07/08 12:21
18F:推 kissinwang:我直接發一篇新的好了~XD 好亂XD 07/08 12:24
19F:推 r1986119:但板主不是說你不是主管機關,不一定要理會嗎? 07/08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