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part-timeBM
標題Re: [問題] 版主所謂的合法不合法
時間Wed Jul 6 07:41:48 2011
事實上. 作業文. 合法.
代上課. 合法.
夜店文. 合法.
酒店文. 合法.
開放嗎? 不可能.
簡單解釋如上.
板工 敬啟
補註:議員助理與勞工局協調會的貼文中也有說. 沒有違法板主也未必一定要開放.
即使不違法. 也未必會開放. 以上.
※ 引述《hydra60319 (快快來比較慢)》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版主們
: 目前所禁止的 個人徵求文 搬家文 排隊文 翻譯文 座談文... 等等
: 合法違法的依據為何?
: 有很多現在已經證實非違法,也有很多一開始就不違法
: 難道現在已經可以不管違法不違法,就算是合法
: 還是一切依版主們的判斷來決定嗎?
: part-time 的定義對我來說 就是 "利用零碎的時間,賺取些許的金錢"
: 排隊文、搬家文、座談文這些都可以算在其中,這些我也都做過
: 我排過隊,花了八個小時賺了一千五,現領沒有勞保,雙方都很愉快
: 我發了三次搬家文,兩小時不到我徵八百元,最後也是直接給一千,雙方也很愉快
: 我去過座談會,一小時多得到一千五,現領,雙方也是很愉快
: 我不懂現在禁止這些的意義到底是為何?
: 是為了保護大家? 還是滿足板主們管版的慾望?
: 更何況這些並無違反"任何"法律,
: 所以我想請問版主們
: 到底為何要禁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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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64.239
1F:→ miniUU:你解釋了啥 請說出不開放的理由原因 單純你個人不開放?? 07/06 08:29
2F:→ miniUU:再來你離題了 我相信大家不會太在意你說到的那四樣 07/06 08:30
3F:→ miniUU:上一篇問 舉例中的個人搬家代排代買 那些才是重點 07/06 08:31
4F:→ miniUU:怎麼像是故意迴避不答呢 07/06 08:32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64.239 (07/06 08:48)
5F:→ miniUU:很清楚的第十點說了作業文代上課代寫作業 可由版主決定 07/06 08:52
6F:→ miniUU:其他的呢 別再逃避了 07/06 08:53
7F:→ kissinwang:還好有這個板~~想當初沒BM板就不是這麼簡單了XD 07/06 09:07
摘錄助理先生回覆之內容. 最後兩句話是目前的回答. 以上.
: A:18禁工作項目如公文條目上外,應以個案探討。(以下附註範例)
簡單說,18禁並不是什麼都不能碰,而是未滿18歲不能從事相關工作。因為勞
基法規定滿16歲其實就可以有條件成為勞工。因此凡是18禁的工作(便利商店、
網咖、大夜班...等),必須滿18歲才能應徵。
至於酒促、八大行業等工作,雖然沒有違法,但是基於PTT必需負擔某種程度教
育意義,因此版主可裁量雇主不得徵求相關職務。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64.239 (07/06 09:18)
8F:→ miniUU:又來了 代買代排隊搬家呢 怎覺得我自己一直鬼打牆 07/06 09:43
9F:→ miniUU:還是你鬼遮眼 一直看不到我的重點 07/06 09:44
10F:推 kevian008:管海邊去了~ 07/06 10:28
11F:→ hydra60319:為什麼要一直跳針呢版主? 07/06 11:01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98.27 (07/06 11:17)
※ r1986119:轉錄至看板 L_LifeJob 07/07 22:58
※ r1986119:轉錄至看板 L_LifeJob 07/08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