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slay (國王)
看板part-timeBM
標題[申訴] 不服判決
時間Tue May 17 14:31:23 2011
事由:
※ Deleted by: smart1988 (211.75.40.45) 05/17/2011 12:17:16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板規1-1酒促 板規七)[北部] 酒品促銷人員 350/hr
原文劣退,發文者永久水桶。
本篇亦違反板規七
在前板主對於本版建議文裡面,我曾說過PT板已經和以前大不相同
希望前板主能夠對現有板規有更佳的掌握度
上面那段是你劣退我的文章
下面那段是你水桶我的理由
可否先請你告訴我
板規中到底哪個句子哪個詞哪個字告訴我們"不可徵酒促"?
板規我看了兩次
也爬過文
完全沒看到半點禁止酒促徵求文的文章
你板主大人隨意動動鍵盤就劣退別人
促銷酒品也是正當工作
我無法理解你依何種標準在做出這樣的判決
既然你的板規沒有寫清楚 怪別人對板規掌握度不佳?
這讓我非常的疑惑
再者 我之前徵人文上沒有給電話
註明了不給電話是因為隱私問題
好 我這次忘了註明 所以得到一個永久水桶?
你可以告訴我甚麼天大的事情可以讓你永久水桶嗎?
我想是因為我在此板之前的發文冒犯到板主大人吧
用前板主一詞來酸人 這是現任板主的風範
難道你所謂的"現在的PT板已經和以前大不相同"的意思是
現在全都板主大人說了算?
我可以由此嚴重的懷疑你是因為私人恩怨衍生出來的永久水桶
而後面那些酒促文 只是倒了霉因為板主大人要桶我所以被拖下水
有沒有板主大人只挑自己想處置的文章來處理?
我上篇發文曾說過
同公司不同部門可能要徵的完全是不同人
建議板主這部分多加考量
板主說還在斟酌中 後來我在板上發我們公司的徵人文戰戰兢兢
每次都是眼睛瞎了一篇一篇找
深怕漏看了一篇被桶的就是我
但好笑的是
我依然在板上看到同一公司發了不只一篇的文章
這部分 板主大人不管嗎?
請你,麻煩你,拜託你,
給我一個完整清楚且能令人心服的答案
而不是一句"現在的PT板已經跟以前不一樣"敷衍了事
感激板主大人的寬宏大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13.50
1F:推 r1986119:板主本來對很多事就是雙重標準啦! 05/17 17:39
2F:→ r1986119:之前的板規有寫酒促永久水桶.....但他們說是自由心證 05/17 17:40
3F:→ r1986119:你要等板主處理,大概有得等,因為有些問題 05/17 17:41
4F:→ r1986119:之前都反應過,他們也是攤手就說沒辦法處理,怕pt版被盯 05/17 17:42
所以我說是一言堂 嘴上說歡迎大家來建議
實際上建議空間根本不存在
5F:推 fone0427:上次我只不過寫到SG兩個字 沒有寫到限女就被劣退了 05/17 20:52
6F:→ fone0427:很多東西是看工作性質 並不是真的對性別歧視 05/17 20:53
7F:→ fone0427:PT版有很多都是版主自以為 05/17 20:53
8F:推 smart1988:SG是show girl的縮寫 標準的限女 難道是徵男的? 05/17 21:12
9F:推 fone0427:就服法是寫到不能因性別給與歧視沒錯 但SG並不是真的歧 05/17 21:20
10F:→ fone0427:視 只是真的因為工作性質 不想浪費太多人投履歷時間 05/17 21:21
11F:→ fone0427:而且很多地方都在徵 連JOB版都沒水桶 PT版這樣... 05/17 21:21
12F:→ crazyblack:PT版就是這樣阿 板主說了算 算了 吧 05/17 22:01
剛剛看到板主的來信裡面寫到
"你在PTBM上寫的脫節的建議我根本不放在心上"
所以呢? 建議有用嗎?
今天討論板務方向是為了讓使用者方便
無論是徵人者或是找工作的人
現在的取向卻是為了"板主管板方便"
那我再請問一次 關掉PT板不用管不是更快?
13F:推 r1986119:SG PG是限女就跟SB PB, SHOW GIRL除非有很多板友不知 05/17 22:12
14F:→ r1986119:JOB應該是沒被盯上,所以可能對這比較沒規範吧PT是就服五 05/17 22:13
15F:→ r1986119:被盯上的,當初好像就是有人跟勞委會說為啥男生不能 05/17 22:13
16F:→ r1986119:當SG之類的樣子......勞委會就來處理了 05/17 22:14
※ 編輯: xslay 來自: 122.146.13.50 (05/18 11:32)
17F:→ korsg:勞委會? 是資委會吧 ZZZ 05/18 14:34
18F:推 r1986119:現在就是讓板主方便管理,應該清楚吧!遊戲規則 05/19 20:55
19F:推 michaelliu:徵SG PG別進來亂啦 擺明違法的 = = 05/25 03:51
20F:→ crazyblack:不偷不搶 哪裡違法? 05/25 14:01
21F:推 michaelliu:做SGPG的人當然沒違法 但徵就是性別歧視 性平法7 05/27 00:59
22F:→ michaelliu:認為我亂講的話可以去問勞工局 ^^ 05/27 01:00
23F:推 michaelliu:不過原po應該沒限制性別吧 所以才說推文有人進來亂啊.. 05/27 01:05
24F:推 michaelliu:請問c大仍認為不偷不搶就合法嗎? 06/08 16:26
25F:→ michaelliu:我下面那篇給您參考看看^^ 06/08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