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LKFC (郭伯)
看板part-timeBM
標題Re: [申訴] 違反版規七遭劣退
時間Fri Mar 25 01:45:56 2011
兩位版主你好
先謝謝你們最後決定只劣一篇文章的決定
因為我之後還需要徵求實驗受試者
只有一篇劣文讓我可以在做出修正符合版規的情況下繼續發文
相當感謝
不過還是有一些疑問想要釐清
我把比較詳細的狀況描述一下
我個人是台灣大學會研所的碩二生
以會研所本身而言,其實不像理工科系有所謂實驗室的概念
同時此次徵人是針對我個人的碩論實驗所需
並不是我指導教授的研究,亦是自費支出並非使用學術經費
(我指導教授指導的碩論中,並非每個主題都需要做實驗,所以也非常態性)
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是無法符合個人徵求的要件嗎?
或是說論文相關類的徵求一律禁止個人徵求呢?
一直打擾版主不好意思
先謝謝版主的解答
※ 引述《smart1988 (蒼穹)》之銘言:
: 此篇文章違反板規七的原因在於沒有打上實驗室名稱
: 更甚者,嚴格來說連所屬學校以及哪個系所都不清楚
: 雖然可以由工作地點可以推敲出大概是台灣大學的研究生
: 但系所、哪個實驗室、指導教授是誰均不明
: 既然是身處在學校內使用學術經費進行研究
: 那麼就必須把學校、系所、實驗室名(組別或指導教授)明確寫出
: 以確保能給予受試者保障。
: ※ 引述《XXLKFC (郭伯)》之銘言:
: : 事由:剛剛收到文章遭劣退的通知,理由是違反版規七
: : 但不太清楚為何違反此條,因為本人所發之文章確係個人徵求
: : 且同性質之文章(只差在實驗時間不同)已是第三篇,前兩篇並未遭到劣退
: : 由於之後還需要徵求實驗受試者,想了解確切的判罰標準為何
: : 以避免再次遭到劣退
: : 證據:以下是本人遭到劣退之文章
: : 作者 XXLKFC (郭伯) 看板 part-time
: : 標題 [北部] 管理會計實驗徵求受試者
: : 時間 Tue Mar 22 15:05:05 2011
: : ───────────────────────────────────────
: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 :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 : ◎工作時間:
: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 : →3/28(一) 11:40~12:40 一小時
: : ◎薪資:
: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 →因實驗設計需求,無法告知確切金額
: : 但參加者至少可獲得$100之報酬,最高可拿到$300
: :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 : →實驗結束立即發放
: :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 :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壹號館3F電腦教室
: :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 : →管理會計論文研究,模擬員工行為之實驗
: :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 : →個人徵求
: :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 :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 : →郭同學+0939903097
: :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 : →是
: :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 : →15人
: : 補充事宜
: : ◎其他:
: : →意者請以站內信聯繫,並附上姓名、學校(職業)及email
: : 注意:本實驗設計較特殊,所有受試者須同時進行實驗
: : 故參與者請勿遲到,否則無法中途加入
: : ◎通知:
: : →以站內信或來信所附的email回覆
: :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 : →無
: :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98 元。
: : →無
: :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 : →3/27止
: :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 :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
: : ◆ From: 140.112.4.196
: :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板規七,非個人徵求,請附公司名+姓+電話)[北部] 管理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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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5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