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蒼穹)
看板part-timeBM
標題Re: [問題] 強制寫出電話的後果
時間Thu Nov 11 13:21:47 2010
我想公不公開電話這件事情並不是只著重於「聯絡方便度」這個問題上。
如果各位還有印象的話
應該依稀記得最初只有「沒有營利事業登記」的店家需要檢附電話
而在財政部網站上可以找到營利事業登記的店家則不需要
現今這種無論有無營利事業登記都需要附上電話的作法
是在九月底板規大改的時候實施的。
那麼現在的關鍵就在於:為什麼以前要那樣訂,又為什麼我們後來要這樣改?
一開始會要求沒有營利事業登記的雇主們附上電話
講白點就是為了之後如果發生問題不會怕找不到人
一些有實體店面的商家還好說,至少找的到人
但如果是沒有實體店面或是某些惡質個人徵求的雇主
有時候發生拖薪、欠薪等事情根本就可能石沉大海
正是因為如此,我們才會希望所有雇主都留下電話以示負責
真要我說的話,我們擔心沒留電話會發生問題的反而不是那些公司
真正擔心的是某些拿到東西後直接拍拍屁股走人的個人徵求
板規只要求附上姓的話,除非是全台灣只有一兩個人有的超級無敵霹靂稀有的姓氏
否則要找人根本找不到,因為對方也不一定要給電話阿
當然現在電話要偽造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但說真的,我們也只能給求職者這麼多保障
我們所能做的事情有限,只能求盡量做、盡量過濾
這個作法對雇主有某種程度上的壓迫,但對求職者也形成某種程度的保護
權衡其中的利害後,我們還是決定要求雇主附上電話
而如果只是要求雇主於徵得人後提供電話給該應徵者
我們無法查證雇主到底有沒有給電話
求職者來申訴對方沒給電話,我們也無從查證
所以才會強制要求在文內附上電話。
如果有雇主受到求職者無端騷擾,我在此向被騷擾的各位致歉
我想這世界上沒有一件事情可以做到讓兩邊都信服
只希望大家將心比心,互相站在求職者和雇主的立場想想
如果有其他更好的替代方案也歡迎提出,板主群會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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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nnzz118:比較好奇...哪種求職者會半夜求職="=...?(那是故意的吧.. 11/11 14:02
2F:→ kuo1102:PT 上很多雇主半夜找人的..代班的.. 11/11 14:21
3F:推 ganbaday:當你夠佛的時候...或者擺明要搶工作XD 11/11 22:51
4F:→ ganbaday:比方說逐字稿一小時2千元,請先站內信自介,老闆會挑 11/11 22:54
5F:→ ganbaday:合適者。這時候大家絞盡腦汁寫出傲人經歷、附上歷年作品 11/11 22:55
6F:→ ganbaday:然後就是會有白目,會直接打電話給老闆說選我選我~ 11/11 22:55
7F:→ ganbaday:如果老闆脾氣差一點臭罵他一頓,他或許還會跟你結仇,把 11/11 22:56
8F:→ ganbaday:你的電話拿去色情聊天室釣魚,讓你半夜接幾百通陌生人 11/11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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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ganbaday:至於板主說得問題「沒留電話人跑了怎辦?」 11/11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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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ganbaday:無論有沒有電話,遇上詐騙除了走法律爭取權利別無他法 11/11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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