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065311 (蕭雲)
看板part-time
標題[公告] 請 Japankuru 至 part-timeBM 說明
時間Sun Sep 25 10:15:22 2016
Japankuru 所發表徵才文 [台北/一般] 台北國際旅展 攤位日語工讀生招募
其薪資一欄工時與工作期間所刊載內容相異。
另,外國公司依公司法第七章辦理。
故請 Japankuru 於公告後 24hr 內至 part-timeBM 說明下列事項。
1.薪資與工時計算方式。
2.是否有向主管機關登記設立?
若有,請提供預查編號。
逾期未說明或無合理解釋,將依板規7-B永久水桶併科退文。
本公告後文章暫停追訴期,同時列為管制禁止編輯,違者直接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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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a065311: 外國公司"需"依公司法第七章辦理 少打一個字 09/25 10:19
2F:→ ra065311: Japankuru 未於 2016/09/26 10:15 前至 part-timeBM 說 09/26 12:19
3F:→ ra065311: 明,依7-B永久水桶,併科退文。 09/26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