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time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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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在這裡回文是否符合版規,只是看到這家店的徵人文貼了又些, 忍不住想出來說幾句。 這家店我去應徵過,沒上。 好吧,也許是我自己條件不好,沒達到人家的要求。不過,隨後不久, 我也應徵了版上另一家餐飲店的工作,至少從表面上看來,兩家店的性 質、工作時間都很相近,而且經過一個月的試用期後,人家的工時還比 這個高,我去做了一陣子,非但沒有被火,店長反而希望我能增加工時。 好吧,也許不是我的條件不好,也不是這家店的徵人態度有問題,僅僅 是我們不適合彼此罷了(說得好像男女朋友交往)。 不過,我小說一下面試給我的感覺吧。 一開始打電話去詢問,店裡的人把一個話筒轉來轉去,接電話的人常常 連店裡要徵人都像是初次聽說一樣意外(而且去店裡面時時,看到店裡 不過就幾個人而已),後來才終於來了個可以答覆徵人問題的人。 約了時間,到店裡去面試,一問之下,又是面面相覷,鬧了好久才有負 責人出面(好像是店長)。 我的面試到底是如何失敗的我就不清楚了。不過,當時店長提的時間和 條件上,我可是都能完全配合的。所以……唯一的解釋,就是我的能力 經歷或個性不是他們想找的人吧。 不過,後來又看到這間店反覆在徵人,我想他們一直還沒找到他們想要 的人……我其實有點好奇他們到底想找什麼樣的人。 最後說一件我覺得比較嚴重的問題。 去面試時,我才知道,這上面寫的國定假日薪資是騙人的! 店長直接告訴我,假日薪資還是依照平日,但是最後月結時店裡有盈餘 就會給大家分紅、放點福利。 我不知道是不是社會現實就是如此,法律規定是一回事,而店家要開門 做生意根本不可能用法律規定的時薪來請人。他們急於找人,part-time 版有人多的優勢,在這裡張貼徵人啟示,可能效果很好。偏偏part-time 版又很保護打工人,明文規定不能不寫時薪、不能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 工資(我覺得這樣的版規對於版友權益的保護真的很好),所以…… 他們就在張貼啟示時說謊了。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樣子的公然說謊怎麼看待? 是覺得情有可原?還是覺得很不應該? 不過,總結一句。這樣子的店,這樣子的找人態度,他們一直在徵人也就 不意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8.230
1F:→ mybbbb:會不會是打廣告?這家已經刊登到讓我忘不了111.252.162.167 10/13 12:15
經你這樣一說,確實也有可能。
2F:推 nater:就讓他一直po. 既然沒有誠意徵人,就看他一 221.120.64.22 10/13 14:04
3F:→ nater:個人在那耍猴戲吧!我們不痛不癢,他以為可以 221.120.64.22 10/13 14:04
4F:→ nater:打廣告結果夜路走多也會碰到鬼,負面效應已 221.120.64.22 10/13 14:05
5F:→ nater:出現,可謂拿石頭自砸腳,可笑至極! 221.120.64.22 10/13 14:05
嗯嗯。但是,我覺得還是可以提醒大家一下,讓大家省點電話費。 還有啊,印履歷表也是要花一點成本的是不?何況上面還有一堆個人資料, 想到就這樣給他們騙去了資料也很舒服。
6F:噓 TaiHsinchu:上次我也有打電話去 這家感覺很...125.230.166.121 10/13 14:06
7F:噓 TaiHsinchu:祝她一直爭下去囉 :)125.230.166.121 10/13 14:10
8F:→ TaiHsinchu: 徵125.230.166.121 10/13 14:10
呵呵,看來有不愉快經歷的不只有我啊! 不過……T大為什麼噓我的文?><
9F:推 david789321:說真的一直在徵人的多多少少都有問題 122.118.72.63 10/13 14:59
10F:推 sarsh:看這個徵那麼久,就不會想投履歷 114.38.106.250 10/13 19:22
11F:推 Kazenoshima:T板友需文只會噓到這篇的原PO啊…… 118.167.51.28 10/13 21:40
12F:→ q520p:可是我之前去面試還蠻順利的耶~沒有你說的 140.120.234.77 10/13 21:50
13F:→ q520p:說的這種情形耶...>< 140.120.234.77 10/13 21:51
嗯嗯,那我請教兩個問題。 1. 你現在還做嗎?為什麼這裡又徵人了?徵得如此頻繁? 2. 他們的假日薪水真的有如這徵人公告上寫的嗎?
14F:推 TaiHsinchu:斯咪媽縣...當時一想到電話過程一肚火125.230.166.121 10/14 00:29
哈哈,能分享一下內容嗎?真好奇。
15F:推 q520p:我現在還在做啊~可是我也不清楚為什麼他一直 140.120.234.77 10/14 10:54
16F:→ q520p:徵人,可能很多人來做幾天就不想做了吧?! 140.120.234.77 10/14 10:55
17F:→ q520p:關於薪水這方面我也不清楚耶~因為我還沒領 140.120.234.77 10/14 10:56
18F:→ q520p:錢~等我領到再告訴你吧 XD 140.120.234.77 10/14 10:57
呵呵,那我知道我的面試問題出在哪唷! 就是直接問了他,假日的薪水是不是照他們公告上寫的。
19F:推 eric0322:這跟出租套房雅房一樣阿 看一直PO文就知 118.170.8.140 10/14 18:13
20F:→ eric0322:一定有問題 不然哪有機會一PO再PO 118.170.8.140 10/14 18:14
自從我po出這篇文之後,先有一個人寫信問我找到哪裡的工作, 性質居然能和小潛艇的相似,他表示很好奇。 我只是簡單告訴他,找到另一家餐店的工作,做餐、備料、招呼客人、收桌 那些要做的是基本相同,問他是不是也想找工作,店裡還缺人喔揪米。 然後……那人就再無回音了。 我沒仔細去查那ID,不過看來發文很有限,嗯…… 今天,則收到原po的關照,要我告訴他,我的面試日期時間, 好讓他搞清楚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這位原po,先別說其他吧,你要不要先出來說明一下你填的薪資是怎麼回事啊? ※ 編輯: desirable 來自: 36.235.145.206 (10/15 01:25)
21F:噓 univerlalala:這位原po,要不要出來道個歉111.249.153.109 10/19 00:40
道歉什麼? 我標注的那點,面試時他們說沒有兩倍工資只有獎金,那是事實。 他們發薪資的方式是沒違法,但是呢?你去面試聽到面試官的說法和徵人告示上 的內容不符合時,你不會覺得被欺騙? ※ 編輯: desirable 來自: 61.223.15.213 (10/19 22:49)
22F:噓 skyileelo:他怎可能道歉 整個看起來像在找麻煩^.<182.155.121.234 10/2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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