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rsg (安。心。上。路)
看板part-time
標題[新聞] 徵show girl限女 涉就業歧視
時間Wed Apr 17 12:39:25 2013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3.04.17 02:29 am
2013世貿春季電腦展今天登場。為吸引人潮,展場
show girl絕不可少,不過若是廠商在
應徵
show girl時,若只限「
girl」,甚至還有
年齡、身材、容貌等要求,都可能涉及違
反就業服務法。
北市勞動局科長劉家鴻表示,基於什麼工作男女都可勝任的道理,徵才廣告不能有任何性
別暗示。
但業者常在徵才時,不知不覺使用,例如展場應徵
show「girl」、餐飲業者應徵
廚「娘」
,或是
「女」服務生、洗碗歐巴桑,門市小姐等,有時甚至還會出現
貌好、身材佳、年輕
貌美、氣質佳等「附加條件」,就是
就業歧視。
劉家鴻強調,業者徵人應用
中性職稱,若收到民眾檢舉,將要求業者提出說明,若屢勸不
聽,將
開罰30萬元以上。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市府法務局即日起至21日,也將派出消保官會同商業處人員,在電腦
展展場內提供消費諮詢。民眾若有疑問,可直接在現場找消保官諮詢。
【2013/04/1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徵show girl限女 涉就業歧視 | 職場觀測 | 生活消費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6/7836143.shtml#ixzz2QgtaILnW
在此告知板上相關業者,徵人文章內容請不要出現讓管理者為難的字眼。
另,經詢問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勞工局、勞委會等單位後得知
有特殊原因需徵求特定條件工作者建議先洽詢上述機關,不要貿然徵求以免受罰。
管理者這邊如發現有特殊案例也會先行詢問再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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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96.98.24
1F:推 pmsm:也只是徵的時候不能寫,錄不錄取還是另一回事 110.30.18.244 04/17 13:27
2F:→ gn02239542:XD 法律與現實的矛盾處 180.176.71.149 04/17 13:35
以下是可以過關的部分範例
1.需穿著特定服裝(例如:小禮服、高跟鞋、西裝、領帶、比基尼、沙灘褲...)
(不直接表明徵求性別而用穿著衣物提示應徵者)
2.需有相關執照、證書、技能、經驗...
基本上只要不踩到就業服務法或其他法規,我就沒意見。
業主不想被檢舉,我也不想每天都收到檢舉信,就醬~
※ 編輯: korsg 來自: 203.196.98.24 (04/17 14:21)
3F:→ ortz:Show boy... 122.117.131.19 04/17 17:39
4F:推 Roia:說不定show man也是一種商機... 39.13.34.227 04/17 23:24
5F:→ moriyaorange: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履歷交出去對方要 27.105.5.161 04/18 21:07
6F:→ moriyaorange:怎麼用我們也沒辦法管 27.105.5.161 04/18 21:08
7F:→ moriyaorange:這就是這個社會現實上的可悲之處 27.105.5.161 04/18 21:09
8F:推 jses1:大推這篇文章 討厭就業歧視140.112.252.177 04/18 22:52
9F:→ ortz:餐飲業也有這種現象 外場女內場男... 122.117.131.19 04/19 06:40
10F:推 dboy1980:這只會浪費彼此時間,男的丟履歷也不會180.206.134.155 04/19 21:13
11F:推 RiaHorisaki:同意樓上 反正也只是業者不踩線而已118.161.253.164 04/21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