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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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小龍年春節假期如何放?
時間Thu Jan 31 15:40:03 2013
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43363136&ctNode=62824
&mp=116003
小龍年春節假期如何放? 北市勞動局說分明
農曆新年將至,勞工朋友與事業單位相當關心新年放假的問題,北市勞動局
陳業鑫局長表示
農曆除夕至正月初三皆應屬
勞動基準法規定之休假日,惟事
業單位實際工時排班方式因行業特性略有差異,如事業單位
實施週休二日制
(
每日工作8小時;單週正常工時40小時)
比照人事行政局之行事曆彈性放假
者,於
2月10日(農曆初一)適逢例假日,
應予補假 1 日,而2月15日可比照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2013行事曆將該出勤日與2月23日(週六)或與其他
休息日對調,最多可達9日之連假。至其他工時制與服務業等相關排休制之勞
工,
除夕至初三之休假日若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事業單位
應事先公布調移後之休假日,以免勞資雙方造成誤解。
陳業鑫局長強調,月薪制人員基本工資仍維持18,780元,時薪制人員自102年
1月1日起基本工資已調漲為時薪109元,所以
時薪人員如於春節期間(
農曆除
夕至正月初三)出勤,
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即時薪至少為218元(109元×2)
以上,方符合規定。
陳局長特別呼籲農曆過年是國人相當重視之節日,事業單位應行與勞工協商,
並詳細將排假情形提供勞工瞭解,以免衍生爭議,勞資雙方如針對年假仍有問
題,逕洽專線1999轉勞動基準科詢問,並預祝市民朋友新年快樂,事事如意!
點閱: 689
資料更新: 2013-01-22 09:43
資料檢視: 2013-01-22 09:43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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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六) ~ 2/12 (二). 農曆大年除夕到正月初三. 為勞動基準法所規範
之國定假日. 時薪制人員依法應給予假期. 若須上班則須依法給予雙倍工資.
( 時薪 218 元以上 ).
請打工同學注意自身權益. 也請雇主確實守法發給.
有任何問題可向當地縣巿政府勞工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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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60.71.146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114.160.71.146 (01/31 15:41)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
viewnews&ts=4f0e3e83:22d6&theme=
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為法定休假日,雇主要求勞工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違者將依法查處
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2012-01-12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處
聯絡電話:02-8590-2866
勞委會表示,依勞基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
(本年度為1月22日至1月25日)係勞基法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
,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勞工如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又該等
國定假日如適逢勞雇雙方約定為同法第36條所定每7日中應有1日休息之例假,應
於翌日補假1日,至其翌日如亦屬前開休假日,可遞延於休假日之次日或由勞資
雙方協商另行擇日補休之。勞委會強調,按日或按時計薪的勞工,也有上開規定的
適用。
勞委會進一步說明,農曆春節是我國傳統且重要的節日,具感恩及全家團圓的重要
意義,大部分的民眾多利用此假期返鄉與家人、朋友團聚及聯繫感情。但近年來,
產業結構變遷,部分事業單位或因行業特性,需員工於休假日出勤,如勞工同意
配合於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這幾個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
約定照給之工資外,需再加發一日工資。勞工於休假日出勤後,如果同意換取補
休,亦屬可行。惟雇主不得片面規定員工僅得申請「補休」。至於,事業單位本
(101)年度春節期間如欲比照公務人員之行事作息,可於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後,
將部分休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後實施,惟仍應遵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勞委會特別指出,按日或按時計薪之部分工時勞工,雖其工作態樣不一,但也有
上開休假規定之適用。舉例而言,今(101)年的農曆正月初一為星期一,原約定
每周二、四出勤的工作者,農曆正月初一當天本無出勤義務,不生給假或給薪等
問題;但是如果該等勞工應雇主要求出勤,即應按平日工資數額給付兩倍的工資。
至於原約定每週一、三、五出勤的工作者,本年農曆正月初一當日即可休假,工資
照給;其同意出勤者,另加給一日工資。
此外,勞委會同時提醒,自101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已調整為每月18,780元,每
小時103元,在給付假日(出勤)工資的同時,也應注意符合基本工資之規定。
( 更正原稿. 102 年 1 月 1 日起已修正時薪為 109 元 )
勞委會呼籲,春節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絕不容許有違規
脫法的情事。雇主如違法,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114.160.71.146 (01/31 15:51)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114.160.71.146 (01/31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