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rayshin (啊勳)
看板part-time
標題[問題] 離職問題
時間Wed Jul 6 22:45:50 2011
事件概述:
我現在在台北X運打工
實習1天打工2天
因為某些因素而且覺得有點不適任想離職
幾天前簽了一張工讀生守則
上面寫說離職要15天前告知
寫完離職單後要隔15天才能離職
可是填完離職單後面15天可能氣氛會非常的僵而且生不如死
然後他寫工讀生一個月內為試用期
我才實習1天打工2天
可以直接走人嗎?
今天他們打來給我
我說我不去了
他們沒說什麼
然後我同學也在那上班
他一直跟我說會吃官司
不知道真的假的
現在非常得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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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38.148
※ 編輯: Leerayshin 來自: 122.146.38.148 (07/06 23:05)
1F:→ Leerayshin:抱歉不會丟水球 .. 122.146.38.148 07/06 23:05
2F:→ sm076198:除非勞動契約裡有列什麼特殊的項目,不然 111.81.25.133 07/06 23:07
3F:→ sm076198:離職是要吃什麼官司?只是留下來的同學比 111.81.25.133 07/06 23:09
4F:→ sm076198:較倒楣,主管可能會覺得他會不會跟那個離 111.81.25.133 07/06 23:10
5F:→ mithralin:勞基法規定是10天前 61.231.52.166 07/06 23:10
6F:→ sm076198:職的XXX一樣? 111.81.25.133 07/06 23:10
7F:推 r1986119:三個月內是隨時離職 59.104.123.154 07/06 23:27
8F:推 r1986119:這十五天寫了,你說不定領不到錢 59.104.123.154 07/06 23:28
9F:→ r1986119:連勞保去幫你處理了也不知道吧 59.104.123.154 07/06 23:29
10F:→ Leerayshin:錢不重要了 不要被惹官司違約金就好了 122.146.38.148 07/06 23:43
11F:推 r1986119:他們的合約違反勞基法啊!所以無效 59.104.123.154 07/06 23:56
12F:→ r1986119:所以他們說會告也只是嚇你的 59.104.123.154 07/06 23:56
13F:→ Leerayshin:哪裡違反了阿? 122.146.38.148 07/07 00:02
14F:推 r1986119:你才做三天而已,照勞基法來講沒規定 59.104.123.154 07/07 00:04
15F:→ r1986119:十五天以上才能走啊! 59.104.123.154 07/07 00:04
16F:→ r1986119:且你有工作的天數,他就要給你薪水 59.104.123.154 07/07 00:04
17F:→ r1986119:不然你多做十五天,你確定有保勞保嗎? 59.104.123.154 07/07 00:05
18F:→ ts1688:以後大家打工要先看工作環境氣氛... 59.105.26.151 07/07 00:27
19F:推 kenjikenji15:管他的 頂多沒錢而已 180.176.45.103 07/07 01:22
20F:→ ATAJDEM:所以你不做了有沒有講啊? 59.124.85.33 07/07 11:58
21F:→ lilychichi:三個月內想走人講一聲就行了... 59.124.97.126 07/07 13:04
22F:推 cakewei:沒這麼慘吧!!領不到錢就算了還被告?? 211.76.77.114 07/07 15:36
23F:→ cakewei:全世界哪裡有這種規定阿?? 211.76.77.114 07/07 15:36
24F:→ hamburger3:我覺得吃官司應該不至於 111.240.141.6 07/08 01:57
25F:→ hamburger3:畢竟打官司也是耗時傷財的 111.240.141.6 07/08 01:57
26F:→ hamburger3:告你告成功沒有龐大的獲利我想應該不會 111.240.141.6 07/08 01:58
27F:→ hamburger3:輕易提告 111.240.141.6 07/08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