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oo77819 (猴仔)
看板part-time
標題Re: [黑名] 遇到這樣的求職者雇主只能摸摸鼻子自認 …
時間Fri Nov 12 22:29:00 2010
不好意思,我就是他申訴的本人,之前並沒有注意到這份文章,最近回頭再看資訊發現了,
但是我真的看不下去了,這位雇主,根本什麼都不清楚,而且他並沒有發薪水給我。
針對第一點:請你親自去問你們店長,當天我一開始我就問他,
「是要投信箱、還是要定點發。」
他的回答是:都可以ㄚ,投信箱就附近的,定點就旁邊的麵包店或者說是大群百貨。
在這之後我陸續回去了三、四次拿DM,他都沒有講話,也沒有問什麼,
就連最後請店長簽名也都不是店長出現,而是其他店員,
說「請我在騎樓發」在哪裡? 說人不見「每兩個小時以內我必定會回去拿一次DM」,
因為他並不是一次給我,而且我人就在附近,也常常經過店門口,請問何來人不見?
另外,我又不是吃飽沒事幹,可以站在那發呆不站,要一直走來走去。
第二點:我真的感到非常抱歉,睡過頭是我的錯沒有錯,我也沒有要找什麼藉口,
只是像一般人一樣,道歉,但會順口講出理由,並非找什麼藉口,起床第一件事,
也是馬上打電話給他道歉,並非當作沒有此事的消失,當下他叫我明天在去,
我也沒有多想,只是想說好,回頭發現我隔天有事情,打電話給他,並沒有接,
只好寄信給他,當然明白告知沒辦法過去,順口當然要前天工作的薪水,請問有錯嗎?
第三點:什麼叫雇主只能乖乖付錢?請問錢在哪裡?我到現在都還沒收到!
最後,我還想說,第一天電話中,你告知領薪方式,
是照下簽到單及身分證影本跟戶頭影本,你就會馬上匯款,
我在告知你無法過去的同時,就已經照下資料一併附上,結果勒?
你並沒有回信,我等了一個禮拜,再度寄信,你依然沒有回信,
最後隔了幾天,我打電話給你,你什麼都沒有說,只是說要把正本寄給你,
當然這時候,我才詢問你說當初說照片就可以了,現在要寄出,那是要寄哪裡,
你之後傳了封簡訊給了我地址,我再當個禮拜五掛號寄出,在禮拜日寫信告知你已經寄出,
你說收到後,馬上匯款,結果勒?我等到禮拜三凌晨都沒有回應,我又寄了封信給你,
尋問狀況,結果你又沒有回信,禮拜四又寄了一封,比較偏激一點的信,
今天,你終於回了,但你於信中並沒有提到任何有關薪資的事情,只是開始批評我,
現在,我仍然沒有收到薪資,也沒有收到任何你相關處理的資訊,
想請問一下,從開始到結束,我做錯的就是睡過頭這件事情,我道歉,
可是之後呢?我好聲好氣的,寄信給他,跟他詢問薪資,結果他的態度呢?
如果對我有任何不滿,應該可以在工作時間就可以提出,不用在事後放馬後炮吧?
※ 引述《ath4611 (飛行)》之銘言:
: 黑名單位於 z-12 發文前請三思而後行 並請勿人身攻擊
: --------------------------------------------------------------------------------
: ◎公司名稱:席瑞整合行銷
: ◎被黑名者:林X妤(我沒有他的ID)
: 事件概述:我在10/25號的時候PO一篇徵求10/26 10/27發DM工讀生的求職文
: 收到了這位林同學的履歷後通知他可以來上班,10/26準時報到後
: 上班沒多久我就接到店家客訴,店家請他在旁邊的騎樓定點發
: 結果他人就不見了,會來回來後他說他覺得定點沒什麼人她就自
: 己去塞信箱了,我不覺得這是她自己可以決定的事,而且一句話也
: 沒說就自己跑了,也太不受控制了吧,到了第二天也就是今天10/27
: 她消失了,原本的工作時間是12點到7點,一直到兩點打電話都不接
: 後來3點半的時候她打來了,他說他昨天都沒睡(不是我害的吧)早上
: 想說瞇一下,結果就睡過頭了,我看在他一直跟我道歉的份上決定
: 給他一次機會(現在回想起來我真是個白癡)請他明天同樣的時間再去
: 發一次,殊不知我在剛剛5點38分收到了這封信:
: 黃先生您好:很抱歉,我明天沒有辦法過去,我已經接到其他正職工
: 作的通知,麻煩你另外找人去做,10/26號的薪水,再麻煩你匯到我得戶頭。
: ......所以現在發錢的人都是白癡嗎,遇到這種事我們只能說:
: 辛苦你了,錢我會準時匯給你的,祝你工作順利??
: 遇到這種事的雇主真的只能乖乖付錢然後自己去補洞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23.134
1F:推 frank7006:太惡劣了吧...175.180.195.102 11/12 22:35
2F:→ wantingheart:不知道要怎麼說 說不出來的怪 219.91.106.221 11/12 22:38
3F:→ agneys:雙方對第一天工作上認知差距也太大.. 219.71.9.77 11/12 22:47
4F:→ OoFloweroO:雙方各有錯吧!但真的很不喜歡一直寄信 218.160.183.66 11/12 22:48
5F:→ moomoo91426:你睡過頭和之後臨時有事傳簡訊直接說 114.33.78.190 11/12 22:48
6F:推 saladay:拖延發薪是雇主不對 但是沒先弄清楚自己的 111.240.101.96 11/12 22:48
7F:→ OoFloweroO:卻都不回,然後再來個顛倒是非! 218.160.183.66 11/12 22:49
8F:→ moomoo91426:不去,就先輸一半了,有什麼辦法,現 114.33.78.190 11/12 22:49
9F:→ moomoo91426:在都黑掉了,科科 114.33.78.190 11/12 22:49
10F:→ saladay:行程就答應對方明天要上班後來又說不去對 111.240.101.96 11/12 22:49
11F:→ saladay:雇主來說實在也很不公平 這是你的不對 111.240.101.96 11/12 22:49
12F:→ saladay:如果對方臨時找不到人怎麼辦? 你要負責嗎? 111.240.101.96 11/12 22:50
13F:→ agneys:雇主沒付錢有問題,可是後面兩天這樣也很糟 219.71.9.77 11/12 22:51
14F:→ qoo77819:這位雇用者本人,根本就沒在現場,因該 61.60.223.134 11/12 22:51
15F:→ qoo77819:算人力仲介,前面過程我都是用電話連絡, 61.60.223.134 11/12 22:53
16F:→ qoo77819:並不是一開始就用寄信,我是有直接打電話 61.60.223.134 11/12 22:55
17F:→ qoo77819:另外,先答應是我的錯,但得知不能時, 61.60.223.134 11/12 22:56
18F:→ qoo77819:馬上告知,有錯?難道人都不能有事? 61.60.223.134 11/12 22:56
19F:→ qoo77819:我自認非臨時,而是馬上改口說不能去, 61.60.223.134 11/12 22:57
20F:→ qoo77819:不去就先輸?人都不能緊急有事?有事就有錯 61.60.223.134 11/12 22:58
21F:→ wantingheart:可以借問一下嗎 是什麼緊急的事 219.91.106.221 11/12 22:59
22F:→ qoo77819:要電話紀錄有,要寄信備份有,所說實話。 61.60.223.134 11/12 22:59
23F:→ qoo77819:只是舉例,當下我承認剛起床忘了隔天有事 61.60.223.134 11/12 23:00
24F:→ qoo77819:但發現當下,我馬上聯絡他,告知,有錯? 61.60.223.134 11/12 23:01
25F:→ wantingheart:我覺得有 錯在你連自己的行程都不知 219.91.106.221 11/12 23:02
26F:→ wantingheart:就隨便答應人家 對自己別人都不負責 219.91.106.221 11/12 23:02
27F:→ qoo77819:沒有要比戰,只想請各位提出看法,錯在哪 61.60.223.134 11/12 23:03
28F:推 s410084:第三天很糟糕= = 114.27.129.37 11/12 23:03
29F:→ qoo77819:w大,說的對,我有承認錯,但我說的是 61.60.223.134 11/12 23:04
30F:→ qoo77819:發現後馬上告知,有錯?需要黑名單? 61.60.223.134 11/12 23:05
31F:→ qoo77819:S大,第三天? 我嗎?我第三天沒做事了阿= 61.60.223.134 11/12 23:05
32F:→ wincafe:所以說以後雇主都要多預約多餘的人手,118.168.178.209 11/13 00:45
33F:→ wincafe:因為遇到你這種人只能自認倒楣118.168.178.209 11/13 00:45
不好意思,我覺得失約,是我的不對,當然不是說要自認倒楣,這點我自認錯誤。
34F:推 saladay:我覺得s410084想說的是他覺得第三"點"雇主 111.240.101.96 11/13 00:58
35F:→ saladay:很糟糕吧@@ 111.240.101.96 11/13 00:59
36F:→ mostcat:你第三天給的理由是找到正職工作 你又說沒 114.45.177.84 11/13 01:00
37F:→ mostcat:做事 所以只是個藉口嗎?? 114.45.177.84 11/13 01:01
38F:→ mostcat:其實你的錯比較多 不該再多做辯解 114.45.177.84 11/13 01:04
39F:→ mostcat:搞不懂你怎麼還好意思拿那份薪水 114.45.177.84 11/13 01:04
看不懂大大在打什麼@@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不能拿那份薪水,
寄給他的信,內容上或許是藉口,但我是因為真的有事情,不用什麼事都要告訴對方吧?
40F:推 gnflower:哪來的第三天? 雇主也只找他兩天啊! 123.194.10.35 11/13 02:54
41F:→ gnflower:第一天睡過頭,第二天有事,第三天?鬼打牆? 123.194.10.35 11/13 02:55
42F:推 marv:第三天是雇主跟他協定的吧 220.131.208.53 11/13 03:23
43F:→ marv:因為第二天睡過頭沒去,所以變成隔天再去這樣 220.131.208.53 11/13 03:24
44F:推 marv:"應該"不是"因該" 越來越多人習慣用因該了= = 220.131.208.53 11/13 03:28
45F:→ marv:我覺得你錯比較多 但是雇主沒給薪水也不大對 220.131.208.53 11/13 03:31
46F:→ marv:既然都答應了,就應該要負起工作的責任 220.131.208.53 11/13 03:32
不好意思,謝謝糾正。
我想知道你認為的我錯比較多,是哪些地方呢?
睡過頭是我的錯,沒有確定清楚再回應也是我的錯,
但我不知道我處理這些錯誤時,還有哪裡有做錯呢?
47F:推 mostcat:關於第三天的敘述我看錯了 不好意思 114.45.186.194 11/13 08:49
48F:→ mostcat:希望你以後接了工作要有責任感 不要再造成 114.45.186.194 11/13 08:49
49F:→ mostcat:他人困擾了 加油吧~ 114.45.186.194 11/13 08:50
真的事很抱歉,我下次會警惕在心,謝謝提醒。
50F:推 hsawatarix:雇主擺明不想給錢!!惡劣~~122.126.121.159 11/13 08:56
※ 編輯: qoo77819 來自: 61.60.223.134 (11/13 10:22)
51F:推 catboo:以後注意就好啦 加油加油 :)118.169.227.115 11/13 11:14
52F:→ pipijing:你不要睡過頭人家就不用再多約你一天 114.43.125.61 11/23 05:01
53F:→ pipijing:說到底是因為你睡過頭才會造成這局面, 114.43.125.61 11/23 05:02
54F:→ pipijing:你也太理直氣壯了吧? 114.43.125.61 11/23 05:02
55F:→ pipijing:如果態度好一點,或是主動說願意自己找代 114.43.125.61 11/23 05:04
56F:→ pipijing:班,人家也許還不會這麼生氣。 114.43.125.61 11/23 05:04
57F:推 chivalry70:妳為什麼不找人幫忙代班?兩邊都有錯... 111.184.120.58 12/05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