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Willie (海綿寶!)
看板part-time
標題Re: [問題]關於這次演唱會薪水問題
時間Tue Aug 3 16:15:24 2010
有關這次的事件
有幾條相關的法律
可以給大家參考
有關積欠工資的部分,
參考勞基法第二十七條: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意思是說,工資如果要不到,請趕快找勞工局,說明你的狀況。
勞工局除了可以依法行文命令公司立刻給付之外,
還可以依勞基法第七十九條對公司開
兩千至兩萬的罰鍰,
如果罰過還是不還,還可連續開罰。(看你的薪水比較多還是被罰的比較多)
至於這位leolee2007tw或Leo Lee 小韋
您說您是"個人仲介"
請問您有申請立案嘛?
您是一人公司嘛?
您有從仲介過程中獲得利益嘛?
如果您沒有申請成為就業服務機構就進行仲介,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
可依法處
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就業服務法第六十五條)
這位應該叫李先生的朋友,
如果您"真的"是個人仲介
而不是公司的人的話,您所受的損失是很可觀的歐
您確定要擔這個風險,幫公司檔這個子彈嗎?
各位權益受損的朋友
如果有意願的話
可以就這兩點進行檢舉
打電話至勞工局(看來是再台北市,請打台北市勞工局,或1999請他們轉)
告知有
1.積欠薪資
2.違法仲介
再請他們開罰處理
在這裡跟個人仲介爭論沒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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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64.227
※ 編輯: FFWillie 來自: 114.42.164.227 (08/03 16:16)
1F:推 ericinttu:帥啊,老皮! 140.112.4.191 08/03 16:17
2F:推 a98450333:鄉民:付我薪水 李:在公司那 122.116.96.94 08/03 16:21
3F:→ a98450333:鄉民:哪間公司不給薪水 李:我個人仲介 122.116.96.94 08/03 16:22
4F:推 daisy050001:好文推一下!!! 118.170.20.10 08/03 16:22
5F:推 dadaismyself:阿阿阿~~~我的文被M起來了!!!TAT 219.87.2.186 08/03 16:33
6F:推 yannjiunlin:這個個人仲介居然還說有主管~要等簽呈 111.249.181.59 08/03 16:37
7F:推 wilo:晚點我會做出處置的,現在還在爬文175.180.209.208 08/03 16:38
8F:推 zzxcrytw:推!!! 219.70.209.179 08/03 16:43
9F:推 chrisjon:板主辛苦了^^ 61.219.133.35 08/03 17:17
10F:推 openzhe:如果上新聞我只想說 媽 我在這阿!! 114.45.19.230 08/03 18:21
11F:→ MINAMIKE:媽! 我能不能上新聞? 114.46.111.58 08/03 19:25
12F:推 man40:推 203.70.92.148 08/03 19:35
13F:推 steven11230:各位就別手下留情了..明天打電話吧 61.217.245.215 08/03 21:21
14F:→ grace7825:糟糕 我現在的打工是LEO發文找的 囧" 111.250.17.151 08/03 21:43
15F:推 xmxuc1ac:GOOD JOB! 超威的你:) 125.227.182.27 08/03 23:43
16F:推 lovein1102:帥111.248.209.219 08/03 23:48
17F:推 ruru1212:屌啊!!111.240.230.212 08/04 01:24
18F:推 reallydaniel:覺得版主好棒 鄉民好棒 114.25.234.110 08/04 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