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730603 (何尾妹。創作花叢)
看板painting
標題[純貼] 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
時間Wed Oct 22 12:38:45 2008
作品網址:
http://www.wretch.cc/blog/black730603/14484400
使用素材: photoshp
內容說明:
查爾斯.戴納在1882年的紐約太陽報提出對新聞的看法。
When a dog bites a man that is not news,
but when a man bies a dog that is news.
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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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12日,加拿大出現了一個咬狗的人
下面為新聞原文:
中新網溫哥華7月10日電 俗話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加拿大太平
洋沿岸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省府維多利亞,周日還真發生了一件“人咬狗”的新聞,被咬
的還是條警犬。
據此間CBC電視台報道,昨天早晨,維多利亞警方在喬治街進行例行停車檢查時,一名男
子拒絕將車停靠路邊,還開車沖撞警車,然后企圖逃跑。警犬Pago奉命追捕逃犯。
為了逃跑,該名男子跟這條德國牧羊犬展開“殊死搏斗”,用拳頭猛擊Pago的頭,然后想
掐死它。這些嘗試失敗后,他氣急敗壞,張嘴咬了Pago。
維多利亞警方發言人諾頓今天對媒體稱,“咬狗”男子明天將面臨多項控罪,包括危險駕
駛、襲警和藏毒。
據悉,這條三歲大的牧羊犬受了輕傷。那名男子也受了輕傷,但沒有因為“咬狗”被控。
警方表示,以前曾經想過要起訴襲擊警犬的人,但因警犬在法律上不能算是“宣誓過的警
官”而做罷。發言人諾頓還說,全加警犬協會正在展開游說,試圖推動修改現有法律,因
為警犬受過高度訓練,是警察部門極其重要的成員。
有輿論調侃說,相信法律修改后,加拿大人“咬狗”就不僅僅隻是新聞了,還要負上法律
責任。
創作動機:
身邊的朋友說到媒體,都會皺起眉頭
像看到大便那樣的覺得噁心、受不了、討厭
好像媒體是萬惡,媒體人應該全部抄家滅族一般
但是我提出兩點看法:
1.為了爭取到今日的新聞自由,過去的媒體人是流了多少汗血
是投入多少時間與生命才達到今天的成果。希望大家能夠重視這一點
2.哪個人不希望夠過媒體的力量來個大逆轉。透過媒體,本來每天人氣只有一的女孩變成
正妹牆上的常客
透過媒體海角七號賣破三億、透過媒體小店變成美食指標
我們依賴媒體,媒體當然就依照我們所期待的他變化
變化出來的型態反倒讓我們受不了。這樣,錯誤到底在誰身上?
並不是媒體的護航者,只是提供不同面向來給大家思考
今天,已經是個超過「人咬狗」的新聞時代
這個時代,每個人都對媒體有責任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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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1.73
1F:→ heyhey309:bites...不過那個姿勢跟表情看起來比較像拆字的咬 10/22 13:14
2F:→ black730603:謝謝 你說我才發現... 10/22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