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plepminds (pizza)
看板pa_pingpong
標題[盃賽] 大政盃團體桌球規則
時間Fri Dec 24 14:56:28 2010
桌球競賽規程
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100年5月14日(六)5月15日(日)
二、比賽地點:
台北大學體育場地下室
三、報名費用:新台幣
3500元整
四、比賽辦法:
1. 採用ITTF現行國際桌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
2. 比賽採五點三勝制(順序均為
男單、女雙、男雙、女單、混雙),單雙打
可兼點,但每位選手僅可兼一點,體保生不得兼點;各點不得輪空。
3.
男生不得打女生點,女生亦不得打男生點。
4. 每點採五局三勝制(每局11分)。
5. 團體賽中任何一點,如因未出賽而被判棄權時,取消該場其後各點之比
賽資格,即往後各點之積分為零。
6. 體保生一隊最多報名兩名,五點中最多一名,若違反規定,判該隊五點
以11:0輸球論。
7. 預賽採分組循環積分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8. 選手應保持比賽會場的淨空;每場結束,選手應盡快的退離比賽場地,
以利賽程順利進行。
9. 預賽勝一場得兩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得零分,以積分多寡計算名次,
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三隊或三對以上積分相同
時,以各隊所失點數之結果,失點數最少者獲勝,倘若還分不出勝負時,
由大會抽籤決定勝負。
10.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認可並有效期限內之桌球(紅双喜
40mm 白色比賽用球)。
五、注意事項:
1. 各隊於
出賽前20分鐘攜帶選手證交至檢錄台填寫檢錄單。
2. 若遲到10分鐘以棄權敗點論,該場比賽以11:0計算。
3. 若比賽選手因受傷中止比賽,則以棄權敗點論,該場比賽以11:0計算。
4. 每一場比賽前,由雙方比賽隊伍互相檢錄,若發現身分不符者,該球員
不得上場,且該點以棄權敗點論,分數以11:0計算。
5. 若覺有不公之處,可至檢錄台領取申訴單填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32.43
1F:推 hannocps:借轉.非常感謝 03/26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