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xabo (fxabo)
看板o-p-children
標題[請益] 急!我想請問關於離婚協議書上的協議
時間Sat Aug 18 23:41:14 2012
我的父母離婚兩年多
我們家的三個小孩和媽媽同住
當初離婚協議書上
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第一,房子歸女方所有
第二,小孩的學費、每個月的生活費必須由父親支付
但是我父親後來只要跟外面的女人吵架
就會回來「我們家」住
亂發脾氣
找我們麻煩
造成我和媽媽很大的困擾
接著
剛剛他又再發神經
大聲嚷嚷著
以後不再付我們的生活費了
我媽媽一個月約只有三萬五的收入
她不可能一個人養三個小孩
請問
我父親他這樣
隨意不履行協議書上的協議
我們在法律上有可能提告嗎?
我很好奇
協議書如果可以這樣隨意毀約
那離婚的效力是不是也不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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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06.189
1F:推 October29:我有類似的問題 08/22 00:24
2F:→ October29:法扶是說小孩可以告父親 08/22 00:25
3F:→ October29:告他沒有照協議書上那樣支付扶養費 08/22 00:25
4F:→ October29:或者你媽媽可以用他的名義去告他 因為他代支付了父親 08/22 00:26
5F:→ October29:應該要付給你們的錢 08/22 00:26
6F:推 applebaby:當初協議書沒有去公證嗎?有公證在有法律上的效力喔! 08/22 01:16
7F:→ applebaby:若是沒有公證,現在只能提告!但費時又費錢呢! 08/22 01:17
8F:→ fxabo:好的!我再去查查 08/26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