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gileness (人生就是不斷後悔)
看板ntufiction
標題來丟個討論的開頭好了
時間Mon Mar 29 23:32:10 2004
昨天跟別人聊到的東西
有人這麼認為:
「寫小說,就是要讓讀者看的時候以為是真的事情,讀完以後回神才發現自己在讀小說」
這樣的想法:
(1)你認同嗎?
(2)(如果你寫作)你寫小說的時候是以這個為終極目標嗎?
(3)你認為這樣的目標是可以達成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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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的話就證明那個骷髏知道你必須知道的事情,
它是帶著完成使命的榮耀來向你展示自己的殘骸的。」
安倍吉俊,「灰羽連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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