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zits (QQ)
看板ntucyls
標題[公告] 請款注意事項
時間Thu Mar 6 23:15:10 2008
請款時限只到 3/24 日為止,
逾期絕對不受理,社務部長是小氣鬼,請絕對不要在時限後拿給他,
他絕對”不會受理”。
發票的要求跟以前一樣,一樣要蓋店章,
如果是收據的話,要店章和店長私章,店章上面要有統一編號,
估價單之類的是不受理的。
迎新茶會和午宣是社務部長很可能出現的地方,如果要請款歡迎出席前述兩項活動。
以上是社務部報告,請問各位社胞有什麼問題呢?(官腔化)
社務部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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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3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