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j (喔哈哈哈嘻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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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心得] 我上服務理念
時間Tue Nov 25 00:23:23 2003
※ 引述《ginfon (是這樣的怪天氣)》之銘言:
: ☆ 服務理念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一直以來,並不覺得出隊算是一種服務。
: 這並不是我們給他們什麼,對我而言,辦生活營的原因很簡單
: 不過就是我們辦、他們玩,就降而已。
: 雙方都有獲得雙方都有成長。
: 我們開會改進用心做教案,也不過就是秉持簡單且原始的信念--把事情做好。
: 尚林這次的服務理念並沒有改變我這個想法,
: 不過,倒是刺激了一些想法。
: 第一、"我有能力了,再從事服務" 這種想法對不對?
: 我是贊成這種想法的,不過"能力"與"服務"的定義為何其實很模糊。
: 就算我換句話說「不要作超過自己能力範圍的服務」 這兩個詞的定義依舊模糊。
: 但我不贊成那是所謂的騙局,我寧可說--「能力」容易成為不願「服務」的藉口。
: 就如采燕總結我的想法--當你想做某件事,你會克服一切去做它;
: 當你不想做某件事,你會找所有的藉口來逃避它。
幫騙局說....其實是幫我自己澄清一下
我沒有說"有沒有能力"是騙局啊
不過不知道怎樣突然就當場蹦出一個騙局說
我那時想說的其實是
有沒有能力是比較出來的
而大多數的情況中可以找出自己獨特(或多於)於其他人的能力來幫助他人
所以跟采燕總結的想法其實差不多耶
想要去幫助服務的話 一定能找出自己的能力(甚至鍛鍊出這個能力)
: 第二、什麼是服務?
: 老實說,有時候我會帶點輕蔑的眼光來看待這樣的討論,
: 因為,我們往往會用很高尚的情操來闡述自己的「理念」,
: 可是當我們真正遇到需要幫助的人時,卻冷眼看待。
: 那個在水源市場的故事..
: 我們每個鄉研伙伴口口聲聲談的服務理念,在那時突然變得有點諷刺。
不是很了解水源市場的故事是什麼
不過就我從尚林的文章自行推敲
我覺得沒有買下那個攤販賣的東西不是什麼罪惡
會有這個想法是源自於期中營前一天跟怡菱再捷運站聊天時聊到的話題
內容是金錢來源....期中營那1000元來源的問題
聽到怡菱用理所當然的語氣說那1000元是用自己打工的錢所付
突然覺得很慚愧很慚愧
驚覺自己這個極度依賴父母"供養"的混學生
簡直是........唉..........
所以我並不覺得沒有辦法以金錢幫助攤販有什麼好難過的
至少就我個人經濟能力來說絕對不比攤販來的有能力
就算我個人可以省吃儉用把父母給我的錢省下來幫助別人
也改變不了終究是用"不是自己的錢"來幫助別人此一事實
這種做法我不認同
所以就我自己個案來說
無法以金錢的方式幫助小販
自己並不會有什麼罪惡感
: 當我告訴信樺我這樣的想法,
: 信樺說 「 所以我們要連小地方也做起,再延伸到大的地方,而不是都不做。」
: 的確是這樣的,
: 但,是不是太難了?
因為困難所以才要更努力吧...
當然寫pop 做海報 做卡片這些事例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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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點小心得
沒有冒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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