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ne (我的信念 N  )
看板nthuilsttalk
標題Re: 結婚不登記的好處?!
時間Fri Aug 15 18:29:56 2003
※ 引述《hunghunghung (hung)》之銘言:
我記的有沒有登記不影響結婚的效力
所以不登記離婚也不會比較方便
往夫妻財產制上走說不定以後會方便一點
: 結婚裡的主觀要件是結婚的意思
: 加上公開儀式就產生婚姻關係了
: 公證只是在舉證上比較方便
: 宴客就已經符合公開儀式的要件了
: 公開儀式是一種客觀事實
: 沒有主觀判斷
: 客都請了 紅包也收了
: 要怎麼否認??
: 真的可以這樣嗎?
: ※ 引述《lili (想睡 )》之銘言:
: : 他沒有公證
: : 只有宴客而已
: : 他說這樣如果要離婚
: : 只要去找律師簽一張聲名
: : 說之前宴客不算數就OK了
: : 不用去戶政機關辦任何手續
: : 他說他每次跟老婆吵架不爽
: : 兩個人就會吵著說要去找律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9.16.144
1F:→ hunghunghung:學弟有前途 推 218.167.32.100 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