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drichard (非如此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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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北轉執行辦法附件一:經費企劃操作辦法
時間Fri Aug 3 05:04: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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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mepage.ntu.edu.tw/~b93104061/rule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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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大專院校轉學生社團聯盟執行辦法
-- 附件一:經費企劃格式書操作辦法
2007.08.03第一版
本「經費企畫格式書操作辦法」乃基於以下三大理由提出:
一、 確立活動盈虧分配方式
二、 確定檢討會之實行與傳承
三、 確定活動內容為各校所接受*1
鑒於此,為落實以上要點,各主辦北區大專院校轉學生社團聯盟活動之社團須將以上要點
具體寫入「北轉活動企劃書」中,每次北轉活動時聯盟各社團只需針對「北轉活動企劃書
」之內容、於企劃書最後之簽署頁簽章核可通過即可。
「北轉活動企劃書」之具體項目應參考以下企劃書格式*2 :
一、 活動名稱
二、 活動宗旨
三、 活動目的
四、 活動時間
五、 活動地點
六、 主辦單位
七、 協辦單位
八、 活動對象
九、 籌備架構
十、 活動預算*3
十一、 活動經費盈虧分配辦法
十二、 活動流程與活動內容
十三、 活動籌備時程表
十四、 檢討會預訂舉辦時間 *4
十五、 北區大專院校轉學生社團聯盟□□活動活動契約 *5
附註
1.主辦社團對活動內容仍有主導權,唯各社團仍能表示看法,以可接受之活動為結論。
所謂「可接受」之定義為消極的「雖不滿意但可接受」,除非完全無法接受,否則仍
以主辦社團之活動規劃為主。
2.第十一、十二、十四、十五項為必要項目。
3.盈虧係指實際結算經費後之結果,主辦學校須公布經費明細,此明細包含所得之贊助
經費。包含贊助收入的原因在於,此贊助乃使用北轉活動之名義去爭取,故須包含之。
4.包含給北轉的檢討會,檢討會須公佈經費收支明細。
5.辦與各社團締約處,契約形式可參考附件二。
本附件於公告後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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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大專院校轉學生社團聯盟執行辦法及附件
執行辦法:
http://homepage.ntu.edu.tw/~b93104061/rule2-1.jpg
http://homepage.ntu.edu.tw/~b93104061/rule2-2.jpg
附件一 :
http://homepage.ntu.edu.tw/~b93104061/rule01.pdf
附件二 :
http://homepage.ntu.edu.tw/~b93104061/rul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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