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nufuji ()
看板no2good
標題Re: [ SR ] 關於更換顏色,想聽聽大家想法...
時間Tue Oct 12 17:36:35 2010
原諒我吃光原文
其實根據銷保法來說
原po提到的問題,SR的規定應該是不合法的。
在國外,購買後只要未清洗,即使一個月後想要「退」,
都是可以的。
(是「退」喔不是「換」)
台灣雖然通常沒有接受「退貨」的習慣
但「換貨」應該是合理的。
銷保法規定,消費者擁有七天鑑賞期
所以別說是換顏色,
就算是換款式,店家也是應該要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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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17.120
1F:推 ashsmile5:那是針對"郵購或買賣訪問"的消費者喔科科 10/12 19:51
2F:→ ashsmile5:實體店面式開放店面所以是店家規定 10/12 19:52
3F:推 meetstar:感謝您的回應^^...我是上週10/6去台北上課順道買的,昨天 10/12 19:59
4F:→ kittyting:回樓上~沒有喔,就算是百貨公司消費七日內也是可以換貨的 10/12 19:59
5F:→ meetstar:才回來中部,也才有時間上來po文,我想說的是,若可以換 10/12 19:59
6F:→ meetstar:也過了七天鑑賞期,而且我也不可能為此專程跑去台北換, 10/12 20:00
7F:→ meetstar:除非台中直營店有此售後服務!! 10/12 20:00
8F:→ meetstar:我並非不合理的要求退貨,只是要換顏色而已,縱使此規定 10/12 20:01
9F:→ kittyting:只要出示發票,就算換顏色還是換款式甚至刷退,百貨公司都 10/12 20:01
10F:→ meetstar:沒有不合法,也讓我日後對SR卻步了... 10/12 20:02
11F:→ kittyting:可做到,所以這點是SR應該要改進的地方 10/12 20:02
12F:→ kittyting:當然基本上是要回原店退換貨~~ 10/12 20:03
13F:推 ashsmile5:以你說的消保法而言,七天鑑賞期只適用「特種買賣」 10/12 20:19
14F:→ ashsmile5:消保法第二章第三節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之一...... 10/12 20:20
16F:→ ashsmile5:至於換不換就是店家好不好心的問題了呵呵 10/12 20:21
17F:推 ashsmile5:SR有沒有公告清楚我不知道 但是消保法而言的話並不是每 10/12 20:25
18F:→ ashsmile5:間店家都要接受退換貨 10/12 20:25
19F:推 mchia:疑問 如果有的顏色比較熱銷怎麼辦@@ 10/12 21:38
20F:推 meetstar:也是誠意問題...況且店裡我也沒看到有明文規定說只能換尺 10/13 06:00
21F:→ meetstar:寸,連結帳時也沒?啊!!至於若是某些顏色比較熱銷,也是 10/13 06:00
22F:→ meetstar:每個設計者必經之路,並不是每樣作品都能符合大眾口味, 10/13 06:01
23F:→ meetstar:也有可能原本不怎麼有信心的作品反而有出乎意料的結果 10/13 06:01
24F:推 mymayday5:可以寄信到SR的信箱跟公司反應!!!!! 我也覺得不合理.... 10/13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