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0liang (台中市政北七區約翰梁龍)
看板nmsmusic
標題[檢舉] stacysha 引戰
時間Tue Dec 24 11:45:07 2019
我在此向板主 Yanagi5566 檢舉,
stacysha 違反板規 2-2 爭議推文 引戰者
我明明使用了正確的分類。
[閒聊]
或許他的閒聊的定義,跟我的有所不同。
但是,我看教育部的國語辭典定義還滿清楚的。
https://i.imgur.com/6tZwFhP.png
但他身為本板板主卻箭頭推文
我覺得有點廢欸
後續更推文,
別人的閒聊都滿有內容啊 你只是說發了歌卡是在幫宣傳嗎
我要說明的是,我不過就是在 OurSong 看見了歌卡的上架資訊。
覺得很有趣,想跟板友們討論。
先被板主論定有點廢,還得被人檢討有沒有內容,是在幫宣傳嗎。
我真的是覺得莫名其妙。
但是,我的本意根本不是如此。
還請另一位板主大大 Yanagi5566 判定其是否,已構成違規行為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20.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msmusic/M.1577159111.A.1D0.html
1F:噓 blueskymaple: 是來信檢舉不是發文檢舉 12/24 12:29
3F:噓 mader5566: 玻璃心是不是 笑死 12/24 12:36
4F:推 beverly4222: XDDDDDDDDDD 12/24 12:44
5F:→ GTR12534: 第一次看到這種檢舉 12/24 13:11
6F:→ GTR12534: 本來以為你在爐石板還蠻正經的 結果看其他板… 12/24 13:11
少見多怪了。
舔共遊戲公司出的遊戲,我沒興趣玩了。
7F:噓 cjcjovup: 寄信去給板主檢舉好嗎?不要佔板面 12/24 13:18
寄信,我怕到時又要被道歉,我才不要。
過往板主就會私下寄信,請寫爭議文的板友,在板面道歉。
8F:→ cjcjovup: 而且我覺得s板主推文閒聊的內容比你發文閒聊內容有意義 12/24 13:19
9F:→ cjcjovup: 多了 12/24 13:19
喔?
10F:推 john52795: 其實我覺得你人滿好的,但有時候遇到不合己意、不符合 12/24 13:34
11F:→ john52795: 你心中正義的時候往往會矯枉過正耶...有時候看你推發 12/24 13:34
12F:→ john52795: 文就覺得你很常暴怒,可能要注意一下你情緒管理方面有 12/24 13:34
13F:→ john52795: 沒有問題?其實這樣沒有不對,只是會造成其他人觀感不 12/24 13:34
14F:→ john52795: 佳自己也很累。人之間交際不是白紙黑字寫好規定好就該 12/24 13:34
15F:→ john52795: 要怎麼樣,要圓滑一點,放手一點不要讓自己過的那麼痛 12/24 13:34
16F:→ john52795: 苦,參考看看 12/24 13:34
謝謝你的關心,我心中沒有什麼正義感可言。
在不違反法律跟我自身道德標準的情況下,我做我喜歡的事就是了。
至於兩位板主,我不會很想跟他們交際,創板那一位我已經認定是騙子了。
我想我的交際手腕是沒有太大問題的。
只要你不礙我,我也不會礙你。
17F:推 ANCEE: 推樓上 12/24 13:37
18F:噓 graffitiblue: 阿就沒有內容是在 12/24 13:50
19F:→ Yanagi5566: 我26回家再處理 12/24 16:36
20F:→ Yanagi5566: 2-2現在可能寫不夠清楚,應該為寄信檢舉,下次請留言 12/24 16:39
你就再藉這次的機會,跟你的 PTT nmsmusic Team 討論吧。
溫馨提醒一下,要注意別陷入團體迷思唷。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98%E9%AB%94%E8%BF%B7%E6%80%9D
我不期望,有下次我還需要檢舉的事。
21F:→ kazeho: 推john52795 12/24 16:53
22F:→ ms10607: 推樓上推john52795 12/24 17:30
23F:→ jocker1412: 推樓上的推樓上john52795 12/24 17:31
24F:推 Justin0610: 原來是John啊… 12/24 18:19
25F:→ sodaer: 推樓上上推的John 12/24 18:32
26F:噓 mildstream: 推 John 12/24 20:21
27F:推 writter: John跟John 12/24 20:41
9 4 John
28F:推 john52795: 大家不要John啦ρ(・ω・、) 12/25 08:07
29F:→ Yanagi5566: 我在台中又不在電腦前,如果你急的話我可以請stacy處 12/25 10:44
30F:→ Yanagi5566: 理或你直接找小組長申訴 12/25 10:44
31F:→ stacysha: 直接找小組長流程不對啦 12/25 11:51
你們慢慢處理吧。
我又沒有趕你們。
別誤導我去執行錯誤的流程啊。
32F:推 Yanagi5566: 判決結果:未達12/25 13:06
34F:推 writter: 原來是John啊12/25 13:36
35F:→ john0liang: 可以寫中文嗎? XDDD12/25 13:52
36F:推 kazuma2010: 確實感覺在引戰 不知道嗆什麼...12/25 15:42
37F:→ kazuma2010: 經常暴怒 我了解那種狀態 拍拍12/25 15:43
38F:→ kazuma2010: 發作的時候聽金屬會好點 也盡量別用網路12/25 15:44
我不會特地去聽重金屬耶。
今天複習了一次
潑猴的《我們的世代》專輯。
有夠讚!
39F:→ Yanagi5566: 題外話"寄信道歉"是當時文章板規不夠完善又確實有爭議 12/25 22:11
40F:→ Yanagi5566: 故告知檢舉人及被檢舉人,與雙方溝通後的結果 12/25 22:12
41F:→ Yanagi5566: 而且我跟板友在板上討論之後也承諾之後碰到類似案件 12/25 22:14
42F:→ Yanagi5566: 會依法理情而非情理法直接審理 12/25 22:15
寄信道歉 的相關文章,
我一併附上在這,供您想起來,別忘記了。
[交易] 徵 5/5爛泥發芽19:00以後的手環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msmusic/M.1556532193.A.4A7.html
[道歉] ashianQQ針對共用手環相關之事道歉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msmusic/M.1556636307.A.8BA.html
[閒聊] Re: [交易] 徵 5/5爛泥發芽19:00以後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msmusic/M.1556662774.A.564.html
所以,目前的判決是依法理情,還是情理法啊?
現在你是在一個以中文語系使用者為主的 BBS 站,引用維基百科的一個單詞,做判決嗎?
我個人是感到相當匪夷所思的。
而且,板主大大你要引用,也麻煩附上引用的來源好嗎?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nternet_troll
我檢舉的是
stacysha 違反板規 2-2 爭議推文 引戰者 。
你找了一個單詞叫,
Internet troll ,做為你判決的依據?是這樣嗎?
我實在不太能明白您的用意在哪?
附上所謂的
Internet troll 的示意圖。
最有名應該是這張,
https://i.imgur.com/hOWWUgm.png
更具象化的會是這樣,
https://i.imgur.com/cvwjCOT.jpg
43F:→ Yanagi5566: 最後這篇的回文有人身攻擊跟引戰之嫌喔~ 12/25 22:16
44F:→ Yanagi5566: 之後還請多留意 感謝 12/25 22:18
還請您明確指出人身攻擊跟引戰之嫌的部份在哪?
我才方便之後留意。
謝謝。
至於我認定你是騙子的原因,你自己心知肚明,我也很明白跟你說明過了。
當初,你私下向我表示,我的辭職理由,站方覺得很奇怪。
我才為了讓你同意附議,我又特地去修改我的辭職理由。
直到你後來站內信板友,指責人家
愚蠢的行為。
要求他道歉的站內信,被該名板友公佈出來,我才覺得人心叵測。
2019/05/09 的時候,我寄信給小組長。
詢問他是否有就我的辭職理由詢問過你,回信的答覆是,
無
辭職是個人自由,不干涉
文末再一併附上我當初被你水桶的公告,
[公告] 很水的桶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msmusic/M.1554745465.A.CA1.html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msmusic/M.1556689532.A.B89.html
※ 編輯: john0liang (125.230.101.241 臺灣), 12/26/2019 08:12:26
45F:推 cjcjovup: 你真的越來越像恐怖情人了耶.不能接受被分手.之後就開 12/26 09:21
46F:→ cjcjovup: 始記恨一輩子然後一直找當事人周遭所有人事物的碴.早點 12/26 09:21
47F:→ cjcjovup: 放下對你是好事啦 12/26 09:21
48F:→ cjcjovup: 我有個朋友就有這種遭遇.前男友不能接受被分手.就在網 12/26 09:24
49F:→ cjcjovup: 路上及雙方交友圈瘋狂騷擾攻擊我朋友.最後甚至騷擾到朋 12/26 09:24
50F:→ cjcjovup: 友老家去然後被判刑才結束.希望你別變成這樣啊 12/26 09:24
我只說,您真的腦補太多了吧。
你朋友的是你朋友的事。
我的事,講白了,跟你無關。
51F:→ Yanagi5566: 1. 最完整定義網路引戰一詞的網站是英文維基 12/26 09:39
52F:推 Yanagi5566: 2. 你會查辭典,我引用個維基判決不為過吧-.- 12/26 09:41
53F:→ Yanagi5566: 3. 我看到你搜了一些圖,所以我要用梗圖判決嗎還是? 12/26 09:42
54F:→ Yanagi5566: 題外話 說到群組 那是你當初創的同一個群啊-.- 12/26 09:49
55F:→ Yanagi5566: 我們都你找來一起聽團跟構思要辦什麼活動的 12/26 09:51
我都退出多久了。 XD
56F:→ Yanagi5566: 當時板規3-4還沒出來,那篇文章沒有違反板規但確實是 12/26 10:18
57F:→ Yanagi5566: 不良示範且有違法行為 12/26 10:18
58F:推 Yanagi5566: 那是我去跟檢舉人與被檢舉人溝通後的結果 12/26 10:19
59F:→ Yanagi5566: 請被檢舉人出來說明並新增3-4 12/26 10:20
60F:→ Yanagi5566: 看事情看整件事的脈絡好嗎?壞習慣唉 12/26 10:20
我幫你回想一下,你當初站內信給板友的內容好了。
嘿
你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票券規範
我要先謝謝你的愚蠢讓板上能有更完善的規範
最後文末叫人家道歉。
61F:→ Yanagi5566: 在事件當時在板上討論後我之後也再不去協調了 12/26 10:23
62F:→ Yanagi5566: 這個案子我原本想等回台北直接依規定處理 12/26 10:28
63F:→ Yanagi5566: 你看起來似乎有些意見我就直接判囉 12/26 10:29
我從來沒趕你。
你自己覺得我看起來似乎有些意見。
所以判了。
我上週末的表演都看完了。
我來去向站方檢舉啦。
看看站方怎麼說~
※ 編輯: john0liang (125.231.133.175 臺灣), 12/31/2019 03: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