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epad67 (甄姬拔劍)
看板nCoV2019
標題[討論] 17年前怎麼處理SARS隔離(有正式資料)
時間Mon Feb 3 15:28:22 2020
看看以前的行政院怎麼處理SARS問題,其實滿有趣的
(以下只摘要幾點,當時的行政院思維其實滿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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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ac.gov.tw/News_Content.aspx?n=B383123AEADAEE52&sms=
2B7F1AE4AC63A181&s=24139C8CC59F070E
https://bit.ly/31m8KWI
行政院SARS疫情應變處理委員會境外管制組第五次會議新聞稿
發布日期:92-05-02
行政院SARS疫情應變處理委員會境外管制組 新聞稿
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日編號第00七號
行政院因應SARS疫情應變處理委員會境外管制組第五次會議今(二)日會議決定,
我國將蒙古共和國列入專案管制地區,自即日起比照其他病例集中區之各項管制措施。
此外,
交通部及相關單位也在今天發函公告,舉凡搭乘香港、澳門、新加坡航線
入境我國之旅客,相關單位及航空公司應事先告知,
並
要求旅客自上機時即全程強制配戴口罩,這項規定從五月三日起實施。
境外管制組為落實前幾次各項決議措施,今天的會議也採視訊會議方式
與中正國機場以及高雄小港機場航站主任及相關人員連線開會。
會中決議,香港、澳門及新加坡航線,相關單位及航空公司應於事先告知,
並
要求旅客自候機室準備登機時即全程強制配戴口罩,
航空公司針對未備有口罩之旅客,有提供口罩供旅客使用之義務,
不配戴口罩者,航空公司得拒絕登機。
至於經由「小三通」航線返台人員,於金門水頭碼頭接獲強制隔離通知書起,
即要求強制配戴口罩;
台灣本島飛往金門、馬祖航線旅客比照前開港、澳、新加坡航線辦理,
於上機前及航途中均需全程配戴口罩。
來自疫情集中區的旅客入境時,
位於機場之疾病管制局必須在場及時將旅客資料鍵入電腦,以便將資料分送各地衛生局。
分送資料時,將同時記明依強制隔離通知書之人員名冊上所載地址之衛生局,
為管轄衛生局,各地方衛生局接獲疾管局傳送之隔離者名單,
應即核對並傳送給民政局及社會局辦理,民政局於收到名單後,
應即依當事人所在鄉(鎮、市、區),請各該鄉(鎮、市、區)長
指派專人辦理居家隔離者之管制事宜。
各負責專人應確認其是否於二十四小時內依規定向SARS防治調查表所填具之鄉
(鎮、市、區)衛生所或村(里)長或服務公司主管完成報到;
如有未依限報到者,應通知直轄市、縣、市衛生局處理。
在強制隔離處所方面,北部隔離處所仍以弘武營區為原則,
但過渡期間可考慮過境旅館。
目前在中正國際機場已設有五百一十間過境旅館的隔離房間,
現有房間五百一十間,已進住七十五名隔離人員,
現由航警局派遣六名航警進行隔離人員監管,並由衛生所派員督導防疫措施。
今天會議中亦研議,
機場證照查驗之海關是否可在接獲隔離通知書之旅客護照上加註,
並於行李出關查驗處,由查驗作業人員將被隔離人員交由專人帶領,
搭乘由機場所安排之巴士送達隔離地點,以確實做好專案防疫的工作,
相關研議之可行性已於今日由中正、小港國際航空站評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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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1.17年前就知要叫高危險的人員,在坐飛機前中後都要戴口罩
保護別人,也保護空服組員。
2.接到隔離單的人,要自己去向管制人員報到,24小時不報到就通報了。
不是讓人去找他,是他自己要去被管制。
3.隔離地點可不可以公告?當時直接新聞稿發了。
另外從疫區來的,根本不讓你入境,直接拉去過境旅館,由航警局監管起來...
4.以前就有被隔離的人直接從入境開始就專人管制起來,直接送走的規劃了
如果現在按17年前作法,那會有一堆台商PAPA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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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長7月升將軍,他以前的高中打給他,說看到報紙介紹他的求學過程。
知道他是校友,因此要給他立為優良校友,放在校史館。
他也滿高興的,問他們要提供什麼資料,要不要照片?
結果對方說要他的生卒年月日,他就把電話掛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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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Aatrox: 17年前好棒 和平醫院搞死一堆人 02/03 15:38
2F:→ Aatrox: 也不看看五月二號時和平醫院都爆炸了 02/03 15:38
3F:→ notepad67: 這邊寫的是怎麼管制隔離人員和飛機上用口罩,有寫到和 02/03 15:41
4F:→ notepad67: 平的部份? 02/03 15:41
5F:推 countryair: 那時候強制隔離的條件是什麼? 02/03 15:41
6F:推 t12385: 這篇不是討論台商入境的隔離嗎?怎麼一堆政治敏感的人 02/03 15:41
7F:→ notepad67: 所以你覺得要求飛機上戴口罩、疫區過境不準入境、被隔 02/03 15:41
8F:→ notepad67: 離人員加強監管不好? 02/03 15:41
9F:推 ihl123456: 一樓是在說啥怎麼看不懂 02/03 15:42
10F:→ notepad67: 填了防治調查表24小時內要向管制人員報到,這點就可以 02/03 15:45
11F:→ notepad67: 杜絕假資料啊,一樓有事? 02/03 15:45
12F:推 sjuujs2000: 看不懂一樓在講啥+1 02/03 15:46
13F:推 DDD2002: 一樓邏輯是不是有點問題? 02/03 15:48
14F:推 nsay: 當年4月23日和平醫院封院,一周後 開始有人死亡,5月2日? 02/03 15:49
15F:→ nsay: 台灣當局發現事情嚴重性且不可控才這樣強硬防疫 02/03 15:49
16F:→ notepad67: 這些手段到現在也是可以通用的 02/03 15:51
17F:推 ktch15: 17年前的人心,17年後的人心,在一個長期處於能縱貫研究 02/03 15:51
18F:→ ktch15: 的工作場所你就知道了…根本完全不一樣…現在一代的成人 02/03 15:51
19F:→ ktch15: 自我意識抬頭過了頭… 02/03 15:51
20F:推 Arietta: 這是已經台北市搞死人後,行政院才加強的措施,你時間點 02/03 15:51
21F:→ Arietta: 根本搞錯 02/03 15:51
22F:→ notepad67: 所以現在沒死人,就不用強制管控,原來如此 02/03 15:52
23F:推 t12385: 不懂,所以換來的教訓現在不能用?討論方法不是討論緣由 02/03 15:53
24F:→ t12385: 不是嗎? 02/03 15:53
25F:推 nsay: 原PO大概只是想說當年可以這樣管,現在應該也可以 02/03 15:54
26F:→ nsay: 現在的確也是這樣管,應該沒啥不同,況且中客禁入了 02/03 15:55
27F:→ nsay: 時空背景也不一樣 02/03 15:55
29F:→ notepad67: 境外管制組在此說明,國人於入境時因故未能返家,而有 02/03 15:58
30F:→ notepad67: 意赴弘武營區隔離,在特殊個案若因設施無法配合,政府 02/03 15:58
31F:→ notepad67: 在作業上理應安排至過境旅館,並由政府付費,並無要求 02/03 15:58
32F:→ notepad67: 當事人自費導致滯留機場過夜情事之理。 02/03 15:58
33F:→ notepad67: 所以要注意集中營區有沒有無障礙空間也要考慮,如果現 02/03 15:59
34F:→ notepad67: 在還是選國軍營區會有一樣的問題,國軍營區沒有無障礙 02/03 15:59
35F:→ notepad67: 空間,連電梯都沒有 02/03 15:59
36F:→ nsay: 我是覺得這個隔離資料應該是冰山一角,還有很多後續,拿出 02/03 16:02
37F:→ nsay: 來討論,其實跟現況有很多重複性,再來 SOP手冊不在你我手上 02/03 16:03
38F:→ notepad67: 光一個管制要報到的雙重確認就不錯,現在就只有單向, 02/03 16:08
39F:→ notepad67: 所以有人會亂寫,以前你寫完自己還要去報到。對付那種 02/03 16:08
40F:→ notepad67: 逃跑賤人是一種有效的手法... 02/03 16:08
41F:→ kinmengon: 應該比照2003 5月的SARS等級處理了。看看對岸勉強以官 02/03 16:14
42F:→ kinmengon: 方數據來比較 傳染力勝 死亡人數逼近SARS 02/03 16:14
43F:→ kinmengon: 既然我們要防疫 當然以完全避免社區傳染的可能性提高 02/03 16:16
44F:→ kinmengon: 防疫做法。20號至今 歷春節,我們對疫區陸客跟過節台 02/03 16:16
45F:→ kinmengon: 商已經開了不少的漏洞了 02/03 16:16
46F:推 ANiZan9991: 一樓昨晚沒睡好?笑死 02/03 16:48
47F:推 issemn: 哪裡有和平醫院 笑死 XD 02/03 21:16
48F:推 minuetto: 塞塞ㄙㄙ 02/04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