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D (咦~~~)
看板museum
標題[閒聊] 逛博物館與約會
時間Sun Feb 13 21:54:44 2011
今天是某個展覽的末日,我去跟展品說再見,
這個展是我的第一個博物館導覽志工,所以對我還滿有意義的。
由於我的排班主要都不在大日,所以每次導覽團的人數都還算可以控制。
今天最後一天,加上有元宵節的推廣活動,所以人非常多。
不曉得是不是有人提早過情人節,總覺得展場一閃一閃。
不過小朋友偏多,感覺會毀了約會呀XD
回來看了一下班表,
沒想到前天有一個團體預約導覽,團體名稱是:
「PTT汪踢板板友團20人」
所以是十對嗎 XD
這樣都可以成團,以後博物館板板聚應該也來一下。
最近臺北一些大館都是大展連連,熱鬧滾滾。
不曉得有沒有人對臺北適合約會的博物館有研究?
氣氛、人潮、環境、交通、週邊安排等等。
(我個人覺得十三行還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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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21.143
1F:→ usread:這些展覽多是營利機構主辦,不知為何可以使用志工? 02/14 00:11
2F:→ DoD:我服務的特展是館方自辦,所以是館方為特展特徵的導覽志工。 02/14 00:30
3F:推 littleot:我的第一個博物館導覽志工也剛結束 有點捨不得呢 02/16 01:34
4F:→ littleot:最後一天也花了好多時間跟展品說再見: ) 02/16 01:35
5F:→ DoD:不會是同一個展吧 :p 02/16 01:36
6F:→ littleot:我想不是 我服務的特展主辦是營利機構XD 不過之前都沒想 02/16 01:43
7F:→ littleot:過為何可以使用志工的問題XD 02/16 01:43
8F:→ usread:營利卻利用社會公資源,又沒向內政部申請使用志工,灰色地帶 02/16 13:10
9F:→ usread:志工熱情願意免費服務,但仍應列入成本回饋社會.不向內政部 02/16 13:12
10F:→ usread:申請就表示無「志工」之實的身分,沒有政府立案的服務時數登 02/16 13:13
11F:→ usread:記,就無法累積取得榮譽卡,比方花博及許多博物館有榮譽卡可 02/16 13:14
12F:→ usread:免票.當然,志願服務出發為是熱情,不計較這些.但使用機構利 02/16 13:15
13F:→ usread:用文化美名自己賺錢,這點就違反常理.還不申請使用,雙重可疑 02/16 13:16
14F:→ usread:不然只要以文化為名開門做生意,就都找志工就可以了 02/16 13:17
15F:推 usread:先不管營利機構竟用志工的不合法合理好了,建議以後去做這類 02/16 13:21
16F:→ usread:志工時,一定要要求他們去內政部/台北市政府登記申請使用,才 02/16 13:22
17F:→ usread:是真是國家立案志工,而不是被營利機構利用的黑志工 02/16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