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echan (揮淚斬馬雲)
看板mud_sanc
標題Re: [閒聊] 近況 + JavaScript
時間Fri Oct 26 20:55:28 2018
繼續。
目前確定先忙到 10/31,會歸建回原本上班的據點,但仍需遠端
支援一下新設備的維運,我應該會趁這機會申請遠端的相關權限
,並想辦法擴大自己的權限 (grin
操作手冊也編完了,新設備運作也漸漸穩定了,再來理論上我沒
啥事,想專心衝一下業績,第一目標是先不要掛蛋這樣...
剩下就是 sanc 的部份了,有空後會開始 co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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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空都持續在寫及研究 javascript,雖然一直沒空 coding
sanc 但至少還是有在寫 code,特別是 javascript 跟 LPC 其
實寫起來差距不大----我是指,若依我的寫法。
(javascript 真要學也是可以學到很深,但反正工作用不太到)
最近學了 mapping 簡單的用法,跟大家分享。
LPC javascript
mapping datas; var datas={};
mixed tmps=keys(datas); tmps=Object.keys(datas);
if(undefinedp(tmps)) if(typeof(tmps)=="undefined")
datas["name"]="laechan"; datas["name"]="laechan";
會以上四個東西後,就可以針對讀進來的資料,存進 datas 裡
頭,舉例,假設資料結構長這樣
+中區
│
└─+─台中
│
+─彰化
│
└───+─A廠
│
+─B廠
然後有一串資料是各廠人員代號及名字,其文字檔格式如下:
中區-彰化-A廠-A00001-laechan
中區-彰化-A廠-A00002-hiei
中區-彰化-A廠-A00003-anchela
.
.
那麼直覺的資料儲存方式就是用 mapping,存成以下格式:
datas["中區"]["彰化"]["A廠"]["A00001"]="laechan"
因此讀進資料做 foreach 時,就會有如下判斷
foreach(tmp in tmps)
{
var datas={};
if(typeof(datas["中區"])=="undefined")
datas["中區"]={};
else if(typeof(datas["中區"]["彰化"])=="undefined")
datas["中區"]["彰化"]={};
else if(typeof(datas["中區"]["彰化"]["A廠"])=="undefined")
datas["中區"]["彰化"]["A廠"]={};
datas["中區"]["彰化"]["A廠"][tmp]=names[tmp];
}
不過上面的東西是我回到原上班據點後才會研究的東西,且基本
上大多會利用上班時間做,因為它沒啥時間壓力,我可以慢慢寫
最後,最近的感觸是,假設我寫好的東西上面要我 share 出去,
我通常會交出一個叫做版本 A 的東西,接著我會層層封裝..
{D {C {B {A} } } } ...
上面的意思是 版本 B 會包含 A,以及 A 沒有的東西
版本 C 會包含 A、B,以及 A、B 沒有的東西
版本 D,「目前」是我的壓箱寶
這麼做有個好處,就是我一方面既可以不用拒絕上級的要求,有
東西可以交出去,一方面又能讓我的同事們不管是同單位還是不
同單位的,都能覺得我是不吝於分享的人,一方面也能夠激勵我
自己,持續深入地研究 javascript。
我不會交出太差的東西。Javascript有個好處就是各 html 檔壓
縮後,可以解壓縮在任何一台電腦,打開 main.htm 後就可以瀏
覽,而這就是我的目的,這東西在公司內散佈的越廣,就會越多
人知道我的存在。
但更重要的是,如果一開始就交出已寫好的 D,只會對日後的自
己造成很大的麻煩,這也算是在職場打滾多年的經驗。
最後,分享一個東西,這給我很大的感觸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jDw2EncPDE
(基本上,我從小學時就在讀三國演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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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ud_sanc/M.1540558532.A.78A.html
版號 A 已經 ready 了,而且視情況可以再調整裡面包含的一
些 component。
並準備了版號 B1 及 B2,以及綜合兩者的版號 C,同樣可視情
況調整其裡面的內容。
版號 D 則是目前現用、而且最完整的版本。
通常版號 A 就可以當成對外釋出的版本了,版號 B1 則是當有
人跟我要某項查詢功能時「勉為其難」釋出的版本,版號 B2則
是當對方真的想要這個功能時「欸,好啦,給你啦」的版本。
版號 C 則是名義上給同單位的同事共同開發、共同研究的版本
版號 D 與 C 目前只差在一個 html 檔,這一版號我不會給人,
除非有人在這台終端機前抄錄程式碼或是將程式碼撈出帶走,而
這的確是辦得到的。
────所以它當然也不能當成我的最終版本。
這幾天就會先對版號 A 及版號 B1 做適當的調整與配置,我預
估一個月內就可能會陸續有人跟我要這個東西、甚至會發生被人
四處分享的鳥事...
※ 編輯: laechan (122.117.106.224), 10/30/2018 11: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