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llsons (台股吃大補丹上攻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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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欠稅大戶注意了!政院通過「禁奢條款」
時間Fri Nov 6 16:50:36 2009
更新日期:2009/11/05 17:15 曾國華
欠稅大戶注意了,政府這次玩真的!行政院會5日通過了被外界視為「禁奢條款」的「行
政執行法第十七條之一」修正條文草案,未來只要債務達一定程度,又沒有財產清償者,
行政執行處將可以限制其購買、租賃、使用商品或消費服務,甚至包括投資、餽贈和借款
行為,以及每個月的生活費,也都將會有所限制。
欠稅大戶孫道存高調和年輕妻子到高檔賣場購物,引發社會譁然。為了回應社會的期待,
行政院會5日通過被外界視為「禁奢條款」的「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之一」修正草案。凡
是積欠金錢債務達一定程度,又沒有財產能夠清償者,卻還過著太超過於一般人的生活方
式,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將可以限制其購買、租賃與使用商品或消費服務,甚至投資、餽贈
及借貸行為也都可以限制,而且每個月的生活費,也都有一定額度。政院發言人蘇俊賓說
:『(原音)他的生活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者,行政執行處得依職權或利害當事人的申請,
核發禁止購買一定金額商品、搭乘交通工具或是特定投資行為,這是禁奢條款。』
至於收到「禁止命令」後,卻仍舊我行我素的欠款人,必得詳實說明原因;不理會或是說
謊,行政執行處將可以要求限制居住,或向法院申請管收。不過,這項「禁奢條款」只規
範了公法的金錢債務,並不涉及民法間的欠款還債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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