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ram (saram)
看板money
標題[問題] 補稅問題
時間Tue Sep 22 01:39:20 2009
若向親戚買土地, 因屬贈送性質, 實際上買方只出
契稅, 至於申報並非真正價格. 這樣因該是逃稅的
行為. (照理要報贈予)
多年以後覺親戚得不安, 想補稅, 那要怎麼補申報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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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2.234.233
1F:→ kdarius7:核課期間是7年,沒超過,真的那麼想繳錢,打去稽徵機關問 09/22 07:13
2F:→ saram:所謂核課期間是"法律可以追溯"的時限? 09/22 15:35
3F:→ rejection:不太可能申報真正價格 應該是報土地現值吧 09/29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