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oiechang1 (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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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美特別301 台灣除名
時間Sun Jan 18 06:41:15 2009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4695953.shtml
在我方積極努力下,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宣布台灣自特別301一般觀察國家名單中正
式除名,這也是我國連續十年上榜後首次除名,經濟部昨(17)日表示,對我國資訊軟體
以及吸引外商來台投資是一大利多,對我國正在洽簽中的台美雙邊投資協定(BIA)、貿
易便捷以及相互認證協定,也會有正面發展。
國貿局副局長徐純芳表示,我國自特別301一般觀察名單中除名,對資訊科技、軟體、文
化創意產業以及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產業是一大利多,也有利我國對外招商。
肯定研發創新
USTR在17日公布年度301不定期檢討結果,讚譽台灣加強智慧財產權(IPR) 的執法與法
制,已經自2001年美方所稱的「盜版者避風港」蛻變成今日的「創新及研發聖地」,經濟
部長尹啟銘強調,這是對台灣長期努力的肯定,台灣將以創新研發帶動經濟發展。
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表示,台灣智慧財產法院從去年7月成立至去年年底為止,已經有700
個案件,成效卓著;而教育部訂定「校園保護IPR方案」,落實校園防堵網路侵權,效果
也相當不錯。
另外,我國修訂著作權法,訂定ISP法案,讓網路平台業者與權利人合作,大量阻斷侵權
,這項法案已經送交立法院審議,也召開多次公聽會,美方也表示肯定,經濟部希望立法
院下個會期能順利通過ISP法案。
由於美方對台灣在改善IPR整體環境以及上述特別關切的三項議題上,均認為我國有長足
的進步,因此將我國自特別301一般觀察名單中除名,這也是我國在連續10年列名301榜上
後,首度除名。
大陸仍在榜上
目前亞洲國家中有南韓、菲律賓、馬來西亞與印尼仍在特別301名單中,新加坡與香港則
已經不在特別301名單中。
至於中國大陸,則仍列在特別301優先觀察名單內,且遭到美國在WTO(世界貿易組織)爭
端解決機制中控告違反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
我國自1996年至1997年間自特別301名單中除名,2001年美方不願制定強而有力的光學媒
體授權法案,將我國納入特別301優先觀察國家名單,一直到2004年都因仿冒光碟問題停
留在優先觀察名單內。
2005年至2007年則持續列榜一般觀察名單,政府積極透過協商與改善智慧財產權,終獲美
方肯定,將我國自特別301中除名。
【2009/01/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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