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llsons (新年新希望~)
看板money
標題指界費用怎麼算
時間Wed Jan 9 17:13:20 2008
法院將對債務人執行土地的強制執行
要債權人至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洽繳指界費用
指界費用是怎麼算
土地強制執行後
還要繳什麼費用?
指界費用是根據指界土地的大小訂定的, 以每筆每公頃為計收單位,每單位以新臺幣四千
元計收,不足一公頃者,以一公頃計,超過一公頃者,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增加不足
半公頃者,以半公頃計;至於面積超過十公頃者,得視實際需要,另案核計。
除了指界費用, 可能還要繳納測量費(有建物時), 鑑價費(依鑑價公司不同金額也不同,
約1000~3000元之間), 刊登公告費用(依所刊報紙不同費用也不同)
四千元是鑑界費 指界為一筆四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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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83
1F:推 guardian93:有時候費用要double,要看查封時間點,地政也是很坑人的 01/10 21:23
2F:→ guardian93:我也可以提供法院函定鑑價費的標準,只是目前沒case 01/10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