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30314333 (球利)
看板mobilesales
標題[黑名] harryzxc92無故棄標
時間Thu Sep 5 00:30:18 2019
此人跟我約定好一周之後面交手機
秉著相信版友的想法也沒有跟他收訂金
甚至拒絕了其他幾位版友的來信只因他是比較早寄信的
三天後一句不買了,也沒給任何解釋
其實棄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只是像這種要人等好幾天的時間
最後不買還連個解釋也沒有,真的讓人不愉快
只能希望各位版友注意了
如果交易時間拖比較長還是收個訂金比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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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37.1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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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hite381520: 網路上賣二手東西,我覺得賣家的先決條件,是選對自 09/05 07:40
2F:→ white381520: 己交易成本最低的 09/05 07:41
3F:推 kayau: 口頭要保留聽聽就好 買家也不會想付定金 選能最快速交易的 09/05 07:57
4F:→ krist651212: 從不保留,都回他以售出為主 09/05 07:59
5F:推 alphameric: 有人問就早早賣掉吧,什麼詢問保留都是太天真的想法 09/05 08:12
6F:→ sintsu: 也犯不著檢討受害者吧 09/05 08:29
7F:推 EQUP: 沒檢討吧 給原po個建議而已 09/05 08:33
8F:→ EQUP: 人太好就會遇到這種人 以後還是以自己方便為優先比較好 09/05 08:34
9F:→ wergbm501: 最近念到法律 交易契約是不需簽訂就生效的 其實原po可 09/05 09:02
10F:→ wergbm501: 以告他XDD 09/05 09:02
11F:→ wergbm501: 又有站內信可以存證哈哈哈 09/05 09:03
12F:推 kof2200: 樓上,基本上都是和解。 09/05 11:11
13F:→ kof2200: 再來這頂多是民事。 09/05 11:11
14F:→ kof2200: 刑事訴訟不會被起訴,民事訴訟則是駁回或和解。 09/05 11:12
15F:→ kof2200: 買賣雙方,其中從一點來說買方無犯意,在法官心證就輸了 09/05 11:14
16F:→ kof2200: 。 09/05 11:14
17F:推 kof2200: 除非賣方先收訂金,然後買方不買或要求全額退訂金故而提 09/05 11:15
18F:→ kof2200: 告,買方才會敗訴。 09/05 11:15
19F:→ kof2200: 這種整人買家都知道這一點啦!即使不是整人買家也都知道 09/05 11:17
20F:→ kof2200: 。 09/05 11:17
21F:推 kof2200: 會買的買家絕對會付訂金,不會買的買家不會付訂金,在批 09/05 11:23
22F:→ kof2200: 踢踢誠信值多少? 09/05 11:23
23F:推 kof2200: 放鴿子、棄買的人基本上來說都是上來紓壓整賣家的。 09/05 11:25
24F:推 PVZVT: 又不是第一天買賣了,當然找最快完成交易的人先,什麼保留 09/05 14:10
25F:→ PVZVT: 什麼誠信都是假的~ 09/05 14:10
26F:推 higger: 才三天就講偷笑了... 09/05 15:00
27F:→ higger: 說要告民事的請先舉證損失,計算訴訟成本先 09/05 15:01
28F:推 shingic: 約好之後看到更低價的就跑了,下次還是放賣場付點手續費 09/05 16:59
29F:→ shingic: ,對雙方都有保障。 09/05 16:59
30F:推 wtfconk: 在蝦皮遇過不到200問一堆下標了還要繼續拗運費且還是在北 09/05 17:53
31F:→ wtfconk: 市府上班的應該不是沒錢…你這種還好啦,抗壓性強一點XD 09/05 17:53
感謝各位的建議,學到一課啦XD
※ 編輯: s930314333 (1.34.237.18 臺灣), 09/06/2019 01: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