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i49 (唉唉49)
看板mobilesales
標題[心得] ozonecool 警示帳號
時間Tue Sep 27 22:44:25 2011
今天收到版友的來信
: 板大你好
: 我之前有被ozonecool騙過一次
: 後來有把款項追回
: 但跟我匯過去的帳戶不同
: 我以為是他的另一個帳戶
: 但是這幾天發現我帳戶被凍結
: 好像他是叫另一個要跟他買手機的匯錢過來我的帳號
: 也就是說退款回來還的錢根本不是他的
: 而是另外一個被他騙的人
: 先把騙我的錢叫另一個人補回來
: 也就是換那個人被騙
: 結果那個人跑去報案說是我詐騙...
: 我現在是該怎麼辦...
當時就預料會這樣 囧rz..
我大概說一下處理的方法 因為我不是這個科系 我只能就我的經驗提供一點方法
你要先收集你能夠掌握的證據
1.通話紀錄 2.往來的信件 3.匯款紀錄 4.版上關於他的文章 列印下來
到時候上法院簡易庭 要給法官的證據
基本上你需要把匯款給你的金額 還給他的主人
然後再向那個垃圾提告
把你的錢給拿回來
這個是在於他是對你提告
但他應該是告那個垃圾
是對"牠"提告 只是帳戶是你的
不過也有可能他報案的時候提供的證據是只有這個帳戶 這個的機率不高就是了
你會知道這件事情 代表警察已經通知你了
你就先把證據收集起來 去警局備個案
之後就等著上法院
如果是有牠 那就ok 如果是"沒有牠"的情況 你錢就要拿出來還 在另外對牠提告
也是用詐欺去告 如果你想把這段帳戶凍結時間所損失的時間 金錢 精神
可以在對牠提民事告訴
然後你的帳戶必須要等這個案子 判決出來 公文送件到聯徵中心 就可以解凍了
這整個過程大概要3個月左右
這是上帝給你一個學習的機會 抱著一個學習的心情去體會這一切吧 :)
另外再說一個壞消息這個東西會留下紀錄 人生之後的一些東西可能會引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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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0.70.118
1F:→ seraph0223:而且應該請告你的人出示誰叫他匯款到你 119.14.19.32 09/27 23:02
2F:→ seraph0223:帳戶的往來文件~ 119.14.19.32 09/27 23:02
3F:→ ii49:對方可以說你們是共犯 法官也會這樣認為 221.120.70.118 09/27 23:06
4F:→ seraph0223:法律上,「欺罔行為」是指積極欺騙行 119.14.19.32 09/27 23:12
5F:推 m971f8012:一個拉一個?好恐怖!!210.240.236.128 09/27 23:12
6F:→ seraph0223:為與消極的利用他人錯誤行為 119.14.19.32 09/27 23:13
7F:→ seraph0223:而消極的詐欺須以違背通知真實的義務 119.14.19.32 09/27 23:13
8F:→ seraph0223:才會觸犯「詐欺罪」 119.14.19.32 09/27 23:13
9F:→ seraph0223:這樣看來其實上法院後應該歸還款項後 119.14.19.32 09/27 23:15
10F:→ seraph0223:就不會有事情 因為對方無法提出你們共 119.14.19.32 09/27 23:15
11F:→ seraph0223:犯行為 當對方提出往來信件當證據 119.14.19.32 09/27 23:16
12F:→ seraph0223:真相就清楚了 119.14.19.32 09/27 23:16
13F:→ seraph0223:共犯部分並不是用嘴巴說.法官是看證據 119.14.19.32 09/27 23:22
14F:→ seraph0223:不然當事者現在匯款回去告他的人的戶頭 119.14.19.32 09/27 23:23
15F:→ seraph0223:然後報警說詐騙 說他跟OXX是共犯這樣不 119.14.19.32 09/27 23:24
16F:→ seraph0223:就三個人都詐欺者? 119.14.19.32 09/27 23:24
17F:推 scottnet:詐騙猖獗,現在還是都不要用匯款的比較好 111.255.1.174 09/27 23:28
18F:→ ii49:你提出的證據是證明不是共犯 221.120.70.118 09/28 00:03
19F:→ ii49:你較他提出往來證明沒辦法證明你們不是共犯 221.120.70.118 09/28 00:03
20F:→ ii49:牠跟他分一下好嗎 是在亂回什麼東西. 221.120.70.118 09/28 00:05
21F:推 foreverwhat:帳戶都被凍結了怎麼匯款還人 118.170.132.98 09/28 02:40
22F:推 smartpaul:! 140.118.6.252 09/28 11:03
23F:→ ii49:在法院上還他 221.120.70.118 09/28 13:16
24F:→ foreverwhat:我匯過去的人叫胡X民140.134.237.193 09/28 16:47
25F:→ foreverwhat:我可以去警局順便備案告他嗎...140.134.237.193 09/28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