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nb2757699 ()
看板medstudent
標題Re: [問題] 有恐嚇案底可以當醫生嗎?
時間Sun Mar 7 00:03:24 2021
我記得
關於前科的部分
罰金、拘役、緩刑
這些不會留前科
易科罰金的話會留5年
但5年內不再犯就會取消這項紀錄
至於能不能當醫生
我覺得應該不至於吧
翻了一下醫師法也沒有針對恐嚇罪的說明
不知道有沒有版友要補充?
以上是小弟的印象(法院常客 哭啊
如有錯誤還請幫忙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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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nvincible: 「你這個不開刀會死」算恐嚇嗎 03/07 14:05
2F:推 linlinme5208: 完全不算 03/07 15:23
3F:推 shanyanyu: “前科”指的是刑法判刑確定,上面那些罰金、緩刑,都 03/07 18:16
4F:→ shanyanyu: 算是判刑確定吧!緩起訴才不會有前科的問題 03/07 18:16
5F:推 chillybreeze: 一樓說得應該是陳述事實吧 03/07 18:55
6F:推 chungrew: 1F說的是把診斷口語化,讓沒讀過書的人能聽懂 03/07 20:27
7F:→ chungrew: 怎麼能算是恐嚇呢? 03/07 20:28
8F:推 sunmoonzhang: 某原告沒穿衣服就算恐嚇了 03/08 02:07
13F:→ bnb2757699: 不好意思沒說清楚 03/08 08:53
14F:→ bnb2757699: 我說的前科是指警局那邊查的到的部分 03/08 08:53
15F:→ bnb2757699: 就是申請良民證會有紀錄的 03/08 08:53
16F:→ bnb2757699: 司法機關那邊的話當然大大小小的事都會留紀錄 03/08 08:54
17F:→ bnb2757699: 不過你不說我不說就沒人知道 03/08 08:54
18F:→ bnb2757699: 非司法機關任何人都查不到 03/08 08:54
19F:→ bnb2757699: 其實沒差XD 03/08 08:54
20F:推 raphael1994: 推樓上 一般說的前科 就是以良民證為主 不然的話緩起 03/08 10:31
21F:→ raphael1994: 訴也會有記錄啊 03/08 10:31
22F:→ raphael1994: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 03/08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