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sein79 (白蓮教教主)
看板medstudent
標題[感想] 應該推動「專科司法官制」!
時間Tue Sep 21 00:33:51 2010
我認為:應該推動「專科司法法官法案」。通過司法官考試後,要向日本一樣到
法院實習,但是我覺得不夠,應該選定某一專科,向該科提出申請,錄取後擔任「住院法
官」個三年,才能取得專科法官或專科檢察官的資格,審理該類案件。否則,沒有兒童心
理專科法官執照的法官,不得審理兒童心理相關案件!
什麼時代了,從王八的屌到微波通訊晶片專利權侵權,四年法律系的背景就能全
包!不是讓法官「得」專攻特定案件,而是「應」專攻特定案件!
專攻「醫事專科法官」或「醫事專科檢察官」,至少要有到醫學相關科系擔任,
醫院實習半年,或取得醫師國考資格等等。
只有這類的法官,才能審判醫師,這類檢察官,才能才能偵查醫療糾紛案件。
(版權沒有,翻印不要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13.140
※ 編輯: dasein79 來自: 123.204.113.140 (09/21 00:36)
1F:推 fareware:醫院實習半年哪夠 XD 09/21 00:35
2F:推 abyssalpoet:要PGY 還要OSCE 順便做個PBL 報告一定要EBM 09/21 00:45
3F:→ u9005205:醫療法83條 09/21 01:04
4F:推 Elleria:板主 XD 09/21 02:05
5F:推 cicici:版主很激動.. 09/21 06:32
6F:推 triticeal:推幽默 09/21 07:22
7F:推 Rasilez:法官都裝傻事少終身俸/讀太多書就只會內鬥/像醫生一樣 09/21 08:54
8F:推 damnright:寫成社論投稿啦~~ 09/21 09:38
9F:推 nov:推這個觀點,以前曾接待過法律系學生來醫院參訪,發現他們有點 09/21 09:55
10F:→ nov:難以理解,如myocarditis是無法在開始有症狀時診斷出來 09/21 09:56
11F:→ nov:他們的邏輯就是"有懷疑就要馬上做檢查去排除啊" 09/21 09:58
12F:→ Rurouni:不是他們才有這樣的邏輯 在圈外的人 許多也是這樣想的... 09/21 11:04
13F:→ Rurouni:以前常有廣告意涵的"醫學最前線"在媒體上透露醫學"新知".. 09/21 11:05
14F:→ Rurouni:最後造成大眾 醫學是萬能的錯誤想法...... 09/21 11:06
15F:推 ParadiseLost:所以問診時職業史就很重要啦 如果是法官檢察官... 09/21 13:34
16F:→ ParadiseLost:主訴又是胸痛 請立刻做心肌BIOPSY 排除心肌炎 09/21 13:35
17F:推 kimos:樓上錯了..要趕快把他轉去給你討厭的人 XD 09/21 14:17
18F:推 cotwu:這個專業可能是碩果僅存的威權專業了留著當作古蹟也不錯 09/21 16:04
19F:推 sheepin:那專審性侵案件的法官該去哪裡受訓? 09/21 17:11
20F:推 two2:讓他的家人跟性侵犯一起參加營隊...... 09/21 17:23
21F:推 vivino:0.0 哦,要推一下。 09/23 14:44
22F:推 tonyian:我有跟 在司改會的朋友聊到這 09/27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