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sein79 (白蓮教教主)
看板medstudent
標題[感想] 作好司法風險控管比較重要
時間Sun Mar 28 20:36:05 2010
判賠3100萬很奇怪嗎?需要理由嗎?法官做這種判決要承擔什麼風險嗎?
通通不必。只要法官自由心證就可以。刑庭法官就算想類推適用、有罪推定、
從舊從重,通通都可以了,反正官官相護,司法人不打司法人,你想怎樣?
大老能幹什麼?記者能幹什麼?立委能幹什麼?連總統都關在那裡了,你還想
怎樣?
法官向來不會搶頭香,但是一定會打落水狗。當年陳水扁氣勢如虹,沒有法官
敢怎樣,因為依法「不告不理」,等到政權失落、立委發難、媒體隨行、證據
紛紛出爐、民意轉向、想出鋒頭的檢察官開始躍躍欲試、檢調發動、罪證湧現、
全部勢力通通翻轉之後,最後來踹一腳的一定是法官。而且那一腳一定是
正義之腳。
當權的陳水扁不會比較清廉,被關的陳水扁不可能貪污,但是權傾一時的陳水扁
不會遇到法官,破落的時候才會被審判。陳水扁都如此了,郭台銘哪天淪為
階下囚也不足為奇。
身為一個小小醫師更要自我警惕,當你沒事的時候,你不會遇到法官;當你
倒楣倒到極點時,法官就會出現了。古代的臣子會自稱「待罪之身」,我覺得
這個名詞非常適合給醫師自省。把自己的名字寫下來,走四大科待醫院的,
前面加上職稱「業務過失殺人犯」;走基層的,前面加個頭銜「詐領健保費
詐欺犯」,印在名片上,早晚用得到。
3100萬很多嗎?法官如果想判你賠3100億,不可以嗎?只要三審法院的三位
審判長加上沒膽量的陪席法官與受命法官,就可以叫你背債3100億了。三個
人就可以,會很難嗎?
我倒覺得「司法風險」無所不在,就像車禍、火警等,隨時都可以出現,而
且災難規模難以預測,不能靠保險來規避。
要當醫師的,趁住院醫師階段,就先要開始準備。
1. 提出移民申請,目標以取得第二國PR(永久居留權)為原則。
2. 為出國後可進行的工作準備,不管是繼續當醫師,還是從事其他工作。
3. 到外國開戶(不要透過本國銀行),慢慢把錢移轉出去,而且嚴守一個
原則:任何款項一旦出境,就絕對不回頭(只有匯出,沒有匯入)
4. 保持在台資產於負債狀態,免於被強制執行或查封扣押風險。
5. 在海外置產,台灣的住所用租的就好。
6. 隨時準備好離境的準備,包括沒有簽證下,就可以順離抵達有PR國的
程序。
我在住院醫師階段,浪費太多時間在醫療知識與技術取得,卻太少在司法
風險的預防上面,這是我最遺憾的。
你買東西曾經要店員打統編過嗎?你幫來院拿藥的家屬ditto過嗎?你因為
健保申覆被醫院叫去補病歷過嗎?
如果有,你已經犯下偽造文書罪了。現在沒事,只不過是因為沒人舉發。
你有沒有看過會診或代診,用主治醫師名字的章?主治醫師授意也好,不知
情也好,通通是詐領健保費。你沒事,不是因為住院醫師都這樣做,而是
因為你沒去檢舉,或者你沒被檢舉。(只有主治醫師在場指導你們才不違法)
先前七家診所因為用老醫師名義申報健保費,被追回一億七千萬,高等行政
法院判他們敗訴,還可上訴;但我後來去問健保局,原來健保局早就用詐領
健保費移送地檢署了。他們目前在刑事法庭上,是「詐領一億七千萬鉅款」
的詐欺犯,還有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罪。
信不信,只要你有種,去健保局告發,你幫主治醫師看了一張會診單;或者
你的住院醫師跑去告發你,就是一件詐領健保費的事件了,所有的費用都要
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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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13.139
1F:推 GeorgeC:推~~請大仙多多賜教~~ 03/28 20:46
2F:推 monen:推 03/28 20:47
3F:推 lipitor:好像在講黃芳彥 XD 03/28 20:48
4F:推 outsmart33:好,好專業 03/28 20:48
5F:推 trueamour:推推~~ 03/28 20:49
6F:推 dewenhsu:教主真言, 字字血淚, 弟子銘記在心 03/28 21:07
7F:→ dasein79:不要笑黃芳彥,說不定哪天還會再相見,殺人犯頭銜比較大 03/28 21:08
8F:推 ljii:我同意這篇的論點,現行司法的自由意志高漲,缺乏監督跟制衡 03/28 21:08
9F:→ dewenhsu:馬一向跟隨扁的腳步 ( 市長,總統..... 下獄 ?! ) 03/28 21:10
10F:推 jcchiou:我想早點退休, 高風險留給不怕死不怕賠的年輕人來幹好了 03/28 21:11
11F:推 dewenhsu:健X局:提供獎金予住院實習醫師舉發醫院弊端轉作污點證人 03/28 21:13
12F:推 Breguet:「戴罪之身」 03/28 21:13
13F:→ dewenhsu:其實醫院基層在搞什麼,健保局一清二楚,只是要不要辦而已 03/28 21:14
14F:推 kishiwada:恩...有學長推薦海外置產和移民的理想國家嗎? 03/28 21:14
15F:→ dewenhsu:時機不好或者要配合政令宣導, 就抓幾個倒楣鬼出來祭旗 03/28 21:15
16F:推 wanderful:中肯, 推~ 03/28 21:22
17F:推 wind1211:推敎主的1~6點,可以再多敎一些進階版的撇步嗎 XD 03/28 21:24
18F:推 miaooooooooo:推 03/28 21:30
19F:推 icebing:我突然想通了我原本一直在想的事情 感謝 03/28 21:40
20F:推 cowux:推教主 03/28 22:01
21F:推 hesitates:醫生除了投資移民還有什麼方法阿 03/28 22:39
22F:推 outsmart33:被M了 03/28 22:42
23F:推 cooltyus:先寄到信箱存檔XD 03/28 22:49
24F:推 gr1031:推 03/28 22:54
25F:推 HoterLin:推 感謝分享 03/28 23:07
26F:推 shoujay:有看有推 03/28 23:18
27F:推 cutekitty:推. 03/28 23:25
28F:推 coingate:待罪之身沒錯啊 03/29 00:52
29F:推 asklepian:精闢呀 03/29 01:15
30F:→ mark89:實在不推啊 妳這樣沒解決任何問題 移民也沒辦法解決一切 03/29 05:47
31F:推 dogmax:幹ditto是偽造文書喔XD 天天在偽造文書說 03/29 05:57
32F:推 diou:待罪之身、戴罪立功 03/29 07:55
33F:→ sheepin:回dogmax: 給家屬ditto的破解之法是不要申請診察費 03/29 08:02
34F:→ dasein79:戴罪立功!!你是說你被抓到,就要轉汙點證人抓更多人? 03/29 19:40
35F:推 fishbottle:雖然不是四大科,但心有戚戚焉吶~!! :( 03/29 22:24
36F:推 dewenhsu:如果沒人檢舉,相關單會通常不會理小咖的,投資報酬率低 03/29 22:46
37F:→ dewenhsu:但是有人檢舉就一定要處理, "帶種" 出來檢舉的不外是 03/29 22:46
38F:→ dewenhsu:心懷怨懟的離職員工, 想要幹掉老而不退的大老..... 03/29 22:47
39F:→ dewenhsu:以前 ENT 就有檢舉開刀房使用醫佐而幹掉延退主任的案例 03/29 22:48
40F:→ dewenhsu:現在又多一條 "戴罪立功" 轉污點證人.... 03/29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