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nchou (歲月如梭)
看板medstudent
標題Re: [問題] apply & 兵役
時間Wed Oct 21 22:11:19 2009
※ 引述《f11IJ (f11IJ)》之銘言:
: 想請問板上的學長
: 如果年底前都還沒辦法確定是否免役 (ACL斷)
: 那到底要不要加入最近的apply潮?
: 現在怕的就是
: 1. apply上了, 約也簽了....最後卻要當兵
: 2. 都不apply, 結果不用當兵...最後只能撿剩的
: 該怎麼辦呢@@?
我是當兵時常在審查體位的後備醫官(今年退伍)
你這種情況應該是要查『體位區分標準』
http://tinyurl.com/ygc5j2y
裡頭的第121項"膝關節損傷"就如你所列
因為我審查的是常備兵因病停役(入營後申請停役)
以及教召員因病免召申請的業務
criteria都比你這種情況要申請免役的還要寬鬆
印象中(有點忘了,有錯請指正)...
你要先弄到一張甲種診斷證明(軍醫院or國立center,台大、榮總、成大等)
上面如果有註明你受傷日期,則你受損傷日期就從那個日期算
不過因為是甲種證明書(牽涉到兵役訴訟之類的)的關係,
醫生通常不會註明受傷的確切日期(除非你當時受傷時就是在那間醫院看又留存有病歷)
所以通常就是以開立診斷書的日期開始算
in your case...
ACL斷裂沒開刀-->以體位未定判定-->診斷證明書開立日期往後推一年再複檢
ACL斷裂有開刀-->以體位未定判定-->開刀日期往後推一年再複檢
複檢項目大概就是膝關節不穩定度、有無關節炎病變、兩大腿周徑差異等等
所以簡單講你現在的情況應該是"暫時不用當兵"
可是要冒著之後複檢後,正常服役或是替代役的風險。
你的情況如果是我來判,我會這樣判。
後備司令部的長官還有各縣市兵役單位的負責人
應該只會判的比我嚴格,不會比我寬鬆。
至於入營後因病停役要用"常備兵病傷殘廢停役檢定標準表"來判
http://mab.mnd.gov.tw/Hurt_Check_STD1/hurt_check_std1_list.htm
那又是另一個很長的故事了...
我有好幾個同學入營任官後再用裡面的標準停役成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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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3.109
1F:推 ckfu:推一個 很詳細 10/22 01:00
2F:推 paulyang5054:請問一下如果判成替代役 是不是就不適用 10/22 03:17
3F:→ paulyang5054:常備兵病傷殘廢停役檢定標準表 10/22 03:17
4F:推 barkleyc:那如果是入營後停役 有可能抓回去嗎? 10/22 09:55
5F:推 bryantlee:我記得是停役後復檢沒過,要回去當完.. 10/22 13:27
6F:推 kontsuki:這樣講不完全.當四個月後被停役者,看疾病種類不同而不同 10/26 23:38
7F:→ kontsuki:現行法規雖定要復檢,但實際上何時複檢則視各行政單位 10/26 23:40
8F:→ kontsuki:有些地區的兵役課會嫌複檢麻煩,就傾向都沒有發複檢通知 10/26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