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tel (綠蟻安睡地herz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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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就是釘子戶 vs. 其實不是釘子戶
時間Sat Mar 31 12:06:37 2012
文林苑釘子戶再不動 19日強拆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何醒邦/台北報導】 2012.03.07 03:51 am
士林區都更案「文林苑」,建商在98年間取得建照,卻因釘子戶問題,導致30多戶原住戶僅能
一直租屋暫居,雙方協商過10餘次始終沒有共識。北市府已發文要求釘子戶自行拆除或搬遷,
否則19日起將代為拆除。
文林苑不同意都更的住戶王廣樹無奈地表示,這幾天他家人都睡不著,正與都市更新受害者聯
盟討論後續方向。他說,若市府真的要強制拆除,也要考慮住戶的人權,若逼到底、壓力大,
一定會反擊。
位在文林路的「文林苑」都更案,2009年6月通過都更計畫,建照已拿到2年多,因王姓住戶的
兩棟兩層樓透天厝不願參與,導致30多戶原住戶一直租屋暫居。
為解決「釘子戶」問題,建商在前年年初,向發展局申請強制拆遷王姓住戶房子,但行政程序
冗長,一直沒有下文。建商前後與住戶進行過10多次協商,私下的電話及親自拜訪20多次,但
雙方卻始終未達成共識。營建署日前更為此召開都更案輔導會議,希望能居中協調。
本月5日,王家接獲市府公文,強調依都更條例第36條補充規定,要求王家需在18日前自行拆
除或是搬離現場,否則19日起將由市府代為拆除。吳姓都更同意戶表示,市府如能拿出魄力執
行公權力,是件很好的事情。
文林苑都更案實施者樂揚建設經理戴昇益說,他雖尚未收到公文,不過若真如此,代表市府也
為其他都更同意戶著想,下定決心要展現公權力,畢竟這都更案走了好幾年,「大家都累了」
。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則認為,市府應對王家給個交待,怎麼能說拆就拆,未來不
排除走上街頭抗議。
文林苑釘子戶 「將以肉身抗強拆」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2.03.18 03:18 am
北市府日前通知「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家,需搬離或自行拆除,不然就將依法代為拆除
。
由於今天是「搬家」最後期限,為聲援王家,都更受害團體今天將在王家舉辦活動,用音樂讓
大眾聽到王家的心聲。
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代拆日期市府還在討論,將找適當時機執行。
為顧及雙方當事人的感受,市府將努力溝通到最後一刻,希望有個圓滿結果。
位在文林路上的「文林苑」都更案,98年間取得建照,當時有38戶同意參與都更,因王姓住戶
2棟兩層樓透天厝不願參與,造成都更案延宕至今。
期間雙方開過10多次協調會,始終沒有共識,市府5日發文通知王家,須在今天前搬離或自行
拆除,否則明天起將代為拆除。
為聲援王家,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下午2時起,將在王家舉辦「守護居住正義‧和平音樂
講談派對」活動,請來「農村武裝青年」、「幹不需要理由」、「黑手那卡西」等獨立樂團輪
番開唱。
另外還有默劇表演者姚尚德的「默劇」演出,晚間有韓國都市更新運動紀錄片播放。王家也將
在現場分享「參與」都更的心情,希望可藉此表達守護「王家」的決心。
住戶王耀德強調,市府不尊重其意願,強行要拆他的「家」。
王耀德表示,公文期限一到,絕對不會搬家、妥協,並做好最壞打算,若有警察強制驅離,將
以肉身抵抗。
拆文林苑釘子戶 千警驅離400聲援民眾
【聯合報、聯合新聞網╱台北報導】 2012.03.28 08:26 am
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27日晚間傳出北市府將針對2戶釘子戶拆遷,民眾透過網路發起串
聯,現場聚集400多位民眾到場聲援,凌晨4點,警方聚集各局警力集結,派出消防車,準
備以灑水方式驅離,凌晨6點多,現場已經聚集千名警方,展開驅離行動,強制將民眾帶
上公車,現場爆發激烈口角,有民眾因此受傷,大喊警察暴力。
========================拆了就不是釘子戶分格線===============================
文林苑的痛苦教訓
【聯合報╱黑白集】 2012.03.31 02:21 am
文林苑的都更爭議,關鍵在於王家究竟算不算是「釘子戶」?
如果王家是一棟公寓大樓裡的兩戶,反對整個大樓的都更,就未必能像如今這樣受到輿論的同
情與聲援;事實上,王家是處於此案「圈地」邊邊角角的兩棟透天厝,原本可不被劃入此案,
卻被說成了「釘子戶」。
本案的爭議尚不僅此,又涉及王家「始終未表反對」,是否即可視同「贊同」等細節爭執;而
這場爭議最重要的結果即是,閣揆陳冲說,應全面檢討都更條例。
其實,文林苑因個案情況太特殊,所以也有其「不足為訓」之處;倘因文林苑引發的這場風波
,使得都更「汙名化」,乃至使政府單位視促進都更為畏途,這恐怕不應是文林苑給大家的啟
示。
這一波都更潮,是因房價高漲,社區老舊,為協助那些住在無電梯、無車位、又破又漏的老宅
裡的國民,找出的一個翻身更生的途徑。既要促進都更,自須公權力介入,建商參與,也必有
「釘子戶」的爭議;這些都是必然之事,應當在衡情論理後形諸適當法律,只要都更是相關住
戶法定絕大多數人的意願,國家社會實有責任協助他們實現。
有大陸人士來台觀光,看到台灣「新高美」的房子,與「破矮醜」的房子混雜;發現這正是「
民主政治」、「自由經濟」的寫照;這是台灣的精神價值,表現在台灣的市容。若換成大陸,
只消在牆上用白漆畫幾個「拆」字,幾個月後「破矮醜」即成了「新高美」。
文林苑風波,再次證實了台灣社會對個人權益的關切與尊重,值得我們驕傲;但是,畢竟參與
都更也是許多國民的心願,必須從這場風波的痛苦教訓中,找到一個共贏共美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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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s a sign on the wall.
But she wants to be sure.
'Cause you know sometimes words have two mean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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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0.194.32.92
1F:推 fuelcell :拆前,斬釘截鐵,拆後,拔釘成功...咦?只是木栓 03/31 14:10
2F:推 weiike :這比較太吹毛求疵了吧 03/31 19:03
3F:推 hirokofan :新聞記者也是要看「老闆」臉色啊.... 03/31 20:02
4F:推 jk21234 :拆文林苑釘子戶 千警驅離400聲援民眾 這篇後來改標 04/01 11:35
5F:→ jk21234 :題成為 市府強拆 王家淚訴:不要錢 只要我的家 04/01 11:36
6F:推 pfish9130 :拆了以後 紅包到手了~當然會深刻自我反省 04/01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