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pf1980 (半瓶醋)
看板media-chaos
標題[新聞] 火車性愛趴被踢爆 主嫌竟反批《蘋果》
時間Thu Mar 1 01:05:40 2012
日前在台鐵列車舉辦性愛趴,主嫌蔡育林今晚接受TVBS《新聞夜總會》專訪,他僅說對台
鐵、鐵路警察、記者、和引起社會騷動感到抱歉,但卻反批是媒體將此事曝光「教壞小朋
友」。
蔡育林表示:「我認為性自主是自己的意願,並沒有想讓其他人知道,但像婦女團體說『
教壞小朋友』,請婦女團體三思,是我們這群人教壞小朋友,還是媒體《蘋果日報》教壞
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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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把這件事情報出來本身難以論斷有錯,因為這是反應社會現象,
然而蘋果的態度卻是未審先判,以非常主觀批判的大標批判當事人
引起媒體審判,個人認為件事情蘋果本身是有大錯的,
群交這種事情在台灣的確不符合風俗民情,
民眾可以在私底下不削他們,嘲笑他們,罵他們甚至羨慕他們,
然而民眾與媒體都沒有權力審判他們,如果全民認為應該判刑就判刑,
那何不乾脆用公投定罪?何須法律與法官?
更何況以我個人的感覺,這簡直是刺探別人的隱私然後大肆批判
感覺起來就像是有人在你的房間裡頭拍到你和女友的親密行為
然後報出去說這真是傷風敗俗的感覺
除了女方未成年以及違反車廂租用規定之外~
目前很難說這些人犯了什麼罪,然而今天若是換個情況
女方變成公娼的話,難道這種情況會有所改變?
我也不認為tvbs不應該訪他們,台灣人很奇怪,
老是停留在古代那種有嫌疑就認定有罪的思想上頭,
只要當事人還沒有被判刑之前,
他們應該都是無罪的,也享有合法的發言權。
難道只有蘋果能罵人?他們就沒有權力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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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咖啡配上電影是人間仙境~
半瓶醋
現任駐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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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61.27
1F:推 mycaptain22 :看來蘋果真以為自己是無冕王了 還真是自我感覺良好!! 03/01 01:34
2F:推 kevinjl :蘋果本來就自我定義為追腥報 是跟追的媒體收視群較廣 03/01 08:44
3F:推 thurston :女方未成年這條就夠慘了 03/01 11:02
4F:推 wetteland :未成年有犯任何罪嗎?? 03/01 11:30
5F:推 thurston :? 03/01 11:34
6F:推 wetteland :法律有規範16歲以上的人不能有性行為嗎?? 03/01 11:35
7F:推 thurston :這不用爭論,我有說是女方有罪嗎? 03/01 11:40
8F:→ thurston :跟誰發生性行為,對方幾歲,都沒概念那就沒啥好講了 03/01 11:41
9F:→ sopher1990 :令人噁心的是 臺灣民眾一邊罵傷風俗 自己又愛看 03/01 12:14
10F:推 Mman :好像是該少女自稱成年 主辦才找她的反正都是獵巫 03/03 09:41
11F:推 seiku :與年滿16以上之人發生性行為若非涉及性交易則未觸法 03/04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