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sychen (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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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針對聯合報1/2日社論 親民黨提出告訴
時間Tue Jan 3 22:12:01 2012
該告就告 雖然法院是 開的
不過真理越辯越明
永遠支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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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fp.org.tw/UpLoadFiles/2012-1/120103193810.pdf
親民黨新聞稿20120103
針對聯合報1/2日社論 親民黨提出告訴
親民黨宋楚瑜主席於今(3)日,委託陳鄭權律師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對聯合
報1/2日社論之誹謗言論提出控訴。
陳鄭權律師表示,聯合報這篇社論,顯已違反媒體公正中立的原則,用吳三桂、
汪精衛來比擬一個參選人,甚至把宋楚瑜的父親都拖下水,實在太過份。因此,
親民黨決定控告聯合報三項罪名:
1. 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90條意圖使人不當選之傳播不實罪。陳律師說:聯
合報最過份的是,以「選宋楚瑜就是選蔡英文」之肯定句為題,連問號也不加,
已不是在討論事情,而是在單向認定傳播,顯已違法。
2. 刑法309條第一項之公然侮辱罪。
3. 刑法310條第一、二項之加重誹謗罪。
陳律師並表示,親民黨並不想跟聯合報全面開戰,並認為是寫此社論主筆的個人
問題,並非整個聯合報系都如此偏頗,而且在聯合報中,總編輯也管不了總主筆
。因此在告訴對象上,主要鎖定該報董事長及主管言論的總主筆,以及此篇社論
作者,並未將總編輯列入。至於董事長列入告訴對象,亦屬無奈,因為他是代表
人,所有人都是他任用的,故必須負責。
陳鄭權律師表示,宋主席與親民黨,是帶著非常遺憾的態度進行這次控訴。我們
無意與媒體為敵,故對聯合報社論今年以來的多次侮蔑,均隱忍不發,但這次已
辱及先人,實在太超過,不得不提出告訴。
親民黨發言人吳崑玉則表示:該篇社論立論偏頗,論述荒謬,汪精衛是中日戰爭
的叛國者,吳三桂是滿漢戰爭的變節者,這位主筆難道是把一場民主國家每四年
一次的正常選舉,看作是一場你死活的種族戰爭了嗎?這種族群意識也太可怕了
吧?!這位主筆的頭腦,還活在威權和一黨獨大、萬年執政的時代嗎?
吳崑玉呼籲,報社主筆應是知識份子中的菁英,應該更有分寸,更有骨氣,怎麼
會躲在報社招牌下面不敢具名?然後寫出這種打手式、潑婦罵街式的文章?實在
有損知識份子的格調。
親民黨中央黨部表示,仍希望聯合報迷途知返,儘快道歉,否則刑事告訴之後還
有民事賠償,更將嚴重損及報格,此恐非各方所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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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Zeel :Plurk用Karma真是不可原諒 XD 03/23 22:45
推 cyp001 :雖然我沒玩噗浪, 但是我也笑了 03/23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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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alling555:XDDDD 03/24 10:04
噓 riddler:可憐原po與樓上智缺,只有撿口水新聞的程度,karma是留言者 03/2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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