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mar (tinmar)
看板media-chaos
標題中天若報導成互相毆打 金恆偉可以控告中天
時間Fri Aug 25 09:29:32 2006
看了前面文章, 有人指中天將林正杰毆打金恆偉報導成是互相毆打.
我未看中天, 但若屬實, 金恆偉可以控告中天捏造新聞.
而且應該會控告成功, 因為畫面很清楚, 中天不可能不知道事實如何.
知道事實如何, 仍然捏造事實, 就是惡意報導.
法律是不保護惡意的新聞自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3.102
1F:推 KIRA0228:捏造有啥罪 道個歉 就沒事了 再追究就是司法迫害囉 08/25 09:32
2F:→ keepstudying:聯合報都可以用小則道歉陪頭版誤登消息了~ 08/25 09:35
3F:→ keepstudying:中天搞不好也來個「跑馬燈」道歉就可以~兩家比爛 08/25 09:35
4F:推 engle:雖然沒什麼用 但是要就這樣任牠亂報導嗎?? 08/25 09:42
5F:→ engle:我覺得應該要告 08/25 09:43
6F:推 ktblast:中天最了不起也是打個跑馬燈或是主播說句道歉就沒了.. 08/25 09:50
7F:推 alliao:我覺得應該蒐集這些東西,讓九月一日他們有東西可以道歉 08/25 09:53
8F:→ alliao:要當面,最好來給我個鞠躬。然後正面特寫,保證以後不再犯 08/25 09:54
9F:推 lloop:先告再說......把它告的連它媽都不認識... 08/25 09:57
10F:噓 agent7:金沒還擊?你這政治情緒打擊特定媒體也太明顯了吧 08/25 11:26
11F:→ agent7:你這媒抗的外衣真好用 08/25 11:28
12F:推 tinmar:原來那叫還擊? 原來可掰成互相毆打? 08/25 11:37
13F:噓 agent7:還擊就已經是互打了好嗎 08/25 12:12
14F:→ agent7:別人用Ak-47射你 你用ppK小手槍還擊 08/25 12:13
15F:→ agent7:不能因為火力懸殊,警方就不逮捕手持PPK的人啊 08/25 12:15
16F:→ philidov:同意樓上 08/25 13:13
17F:→ a99a99:agent7 good 08/25 13:55
18F:推 Mathers:樓上例子真好玩 如果有人拿AK47射你 已經危害到生命 08/25 14:39
19F:→ Mathers:正當防衛跟互毆是有差的 08/25 14:41
20F:→ tinmar:請看清楚毆打過程 金只是用手擋住林的毆打 根本沒還擊 08/25 14:56
21F:→ tinmar:捏造事實 還敢亂掰 08/25 14:57
22F:推 shawncarter:中天捏造消息 A先生連正當防衛都不懂還亂噓文 08/25 16:07
23F:→ laguna0916:哪有還擊呀?看清楚好不好 金只有被挨打 08/25 17:55
24F:→ lunarblue:agent7你先去看影片好嗎...少來這邊豪洨.... 08/26 00:33
25F:→ lunarblue:跟林正杰同屬一流 08/26 00:33
26F:推 chwu2004:證據確鑿還要亂扯,agent7果真是林正杰代言人 08/26 02:02